(真心新闻网採访组台北报导)正觉教育基金会执行长张公僕先生表示,藏传佛教的慧觉,连基础佛法的知见都已严重不足,加上思维表达之逻辑松散错谬,论义时所依据的资料又都属片面错误的认知,因此慧觉发而为言时往往令人「不知所云」,辩也不是,哂也不是,就如其原文第十九段。
慧觉原文第十九段:「所以,说修行人常常性侵犯,就等于说净水是骯脏的,等于站在阳光里,说天地是黑暗的一样,不过是公开的撒谎。再说,破戒自有佛法的处置;犯法有法律的制裁,违背道德,自有道德的谴责。不管从哪个角度,都不需要正觉发飙耍泼似的,四处散发,制造。尤其是把个别现象和某些骗子的行为栽赃给佛教徒,并以此诽谤佛教,践踏社会文明。」
慧觉的「不知所云」就搞得读者一头雾水,如:「所以,说修行人常常性侵犯」 ,等到弄清楚了,才知道慧觉是在为藏传佛教的喇嘛、上师们「喊冤」,可是这样的喊冤仍然是「不知所云」。
执行长表示,「说」喇嘛「常常性侵犯」(应该说是「常常犯性侵」),这是事实,不但正觉教育基金会这么「说」,社会大众、新闻媒体也这么「说」;不但佛教界这么「说」,外教人士更这么「说」;不但本地这么「说」,放眼全世界都这么「说」,就是慧觉不敢听也不敢「说」。不但现在这么「说」,古人老早就「说」了;不但街头巷尾都传「说」,法庭上更公开「说」;更重要的是不但藏传佛教吃过亏的信众这么「说」,就连喇嘛自己都偷偷这么「说」;有的被活逮,还登报道歉广为人「说」,这有什么值得慧觉喊冤枉的?
这还不是严重的问题,令人感到「不知所云」的,是他说「修行人常常犯性侵(已替他修正语病)」,一般正常的情况下,修行人的确极少犯此邪淫,如果慧觉的本意是维护他的喇嘛上师的「密行」不被发现,那还是白费心机,因为没有人会认为喇嘛是「修行人」啊!他们的「修行」就是搞双身法,藏传佛教的佛学中心、庙宇、关房、精舍,每一年都会传出性丑闻;说他们是「羞行人」还差不多,怎么颠倒说为「修行人」呢?
慧觉又说:「就等于说净水是骯脏的,等于站在阳光里,说天地是黑暗的一样,不过是公开的撒谎。」慧觉好似在说:「达赖喇嘛的大金主-麻原彰晃,是世界上最慈悲的修行人。」藏传佛教打从其祖师创教,一路发展到现在全世界流窜,都不曾「站在阳光里」,都在「黑天暗地」里冒用佛教的名号、抄袭佛教的佛法名相、篡改佛教的典籍、窃夺佛教的资源、性侵佛教的信徒……搞得太过火而招来评判以后,现在连庙宇中的双身「佛像」都不得不用遮羞布遮著下半身,这些都已经不只是「公开的撒谎」了。
慧觉满口歪理犹自不足,继续说道:「再说,破戒自有佛法的处置;犯法有法律的制裁,违背道德,自有道德的谴责。」若以藏传佛教喇嘛经常性侵女信徒「破戒」这件事为例,除了当事人逃不出自犯的因果律,在藏传佛教中何曾「自有佛法的处置」?藏传佛教自身又何曾以佛教的戒律加以「处置」?藏传佛教的「三昧耶戒」不但让喇嘛们可以球员兼裁判,所以「永不犯规」,更能让喇嘛们认为,自己是在修持第三智慧灌顶的自我宽解。执行长提示慧觉不妨想一想:当有一天您赫然发现您的上师以「白明点加持」您的母亲、妻子,「智慧灌顶」您的女儿,都不算「破戒」,您又如何能向您所信受奉行的「金刚戒」喊冤,又由谁来「自有处置」一番?
幸好社会上还有「犯法有法律的制裁」,已有部分「常常犯性侵」的喇嘛已受到或是正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特别是针对这一类,当事多採息事宁心的方式默忍宗教性侵案件,所以就更需要用到「违背道德,自有道德的谴责。」慧觉于此有先见之明,正觉教育基金会目前努力在作的,正是略尽言责提醒世人,保护妇女不受喇嘛们的宗教性侵,以发挥的影响力来「谴责」这些「违背道德」之徒;正觉基金会也期盼慧觉秉持道德勇气,为社会除暴安良,勇敢揪出性侵女信徒的喇嘛,为佛教正本清源;只可惜慧觉该讲的不敢讲,反而写了这么一篇「不知所云」的谬文,站到「道德」的对立面,倒戈相向去「谴责」。
听听慧觉的叫嚣:「不管从哪个角度,都不需要正觉发飙耍泼似的,四处散发,制造。」执行长再一次同情的表示,这就是过去生毁谤善知识的习气所现行和余报现象:「头脑逻辑凌乱」,前一句才刚说「自有道德的谴责」,仅隔一行却又说「不需要制造」?
何况众人所言即是,基金会所言都是依据正理事实,既不是上师教唆,也没有篡改数据,看来慧觉的「不知所云」果然已经到了「发飙耍泼」的程度。不过执行长还是为慧觉的「不知所云」重新整理了一下:「『慧觉』『不管从哪个角度』『发飙耍泼』,『』『都不需要』『四处散发』。」
本段最后,慧觉终于用出弃卒保帅的伎俩:「尤其是把个别现象和某些骗子的行为栽赃给佛教徒,并以此诽谤佛教,践踏社会文明。」慧觉把话说到这个份上,就不只是「不知所云」而是「云所不知」了。慧觉进入藏传佛教中大概是资浅的一辈,因此并不一定知道藏传佛教人士处理诸如绯闻、性侵这一类事件,早已有一套既定的专业处理流程:通常他们首先会「否认」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或者否认藏传佛教中有这号人物;如果是警方现场破获,确定否定不了,便开始「切割」,说那是假喇嘛,与藏传佛教无关;如果后来被证实嫌犯是正牌藏传佛教喇嘛,他们便会保持缄默,「淡化」处理以避风头;另一方面连夜将嫌犯送到国外,让法院传唤时因「当事人未到」而无法办下去,一方面叫信徒们要安忍沉默;如此行为,一方面让案件无法侦办下去而不能判决,形成一件罗生门事件(例如四川佐钦寺住持林喇仁波切在台性侵数十人事件);等待几年后,再让当事人买本假护照重新入境,伺机再性侵女性。
如果当时人赃并获无可抵赖,新闻界继续追问,他们便会由发言人出面说明,推託这是喇嘛「个人的破戒行为」,已经撤销他的身分驱逐出教了;同时暗中掩护这个犯案的喇嘛离境,或是故意牵扯其他问题来「转移大家注意的焦点」,以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例如贝诺法王在台指定人贝玛堪与女信徒通姦事件的全部过程)。
这是藏传佛教应付喇嘛事涉性侵或性丑闻的一贯手法,已经成为他们处理此类事件的基本程序了。读者朋友何妨借慧觉的说词作个见证,回想看看,这一类喇嘛性丑闻,是否正好落入「真心新闻网」前一些日子所一再提示的模式:「否认、切割、淡化、转移焦点」这四部曲呢?
事实证明,大家都知道藏传佛教的一贯伎俩;只有慧觉不明究里,兀自「云所不知」的「不知所云」,看不到别人的捂嘴窃笑,忙著把自己变成社会上突兀的「个别现象」,将「某些骗子的行为」来「践踏社会文明。」不知自己都快要变成社会上的「过街老鼠」了,还自以为是藏传佛教正在男女中的喇嘛们的「金刚」呢。
至于说「栽赃」「诽谤」,千年以来没有人能比藏传佛教更善于此道了;光是「藏传『佛教』」这四个字,就已经莫名其妙地把清净的佛教和的喇嘛教绑在一起,平白让佛教背了千年黑锅。执行长奉劝慧觉,不要做了人家的过河卒子,大妄语即将成就,须知「 破戒自有佛法的处置;犯法有法律的制裁,违背道德,自有道德的谴责。」
执行长指出,正觉基金会的发言与行事都依佛法也依戒律,对于藏传佛教的破斥都依据著事实和义理;慧觉指称正觉基金会「栽赃」却拿不出证据,这便涉及「诽谤」;慧觉诬指基金会「诽谤」,而又是无凭无据,便又再成就「栽赃」之罪。因此,虽然慧觉不敢用父母给予的真名,而只能用假名在网路虚拟世界中做无根毁谤,勿忘因果可是昭昭不爽的,你的金刚心如来藏自然会帮你记录下来的。(採访组报导)20111108
正觉教育基金会採访组
转载自正觉教育基金会全球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