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伪藏传
焦点新闻: 立委提宗教法 骗财色加重其刑

  【联合报╱记者钱震宇/台北报导】 2011.02.14 04:16 pm

  利用宗教名义骗财骗色,未来恐将加重其刑。立委潘维刚日前提案制定宗教法草案,明定宗教人士伪造文书或诈欺、性侵者,将加重其刑二分之一,必要时可解散其宗教。

  此案已通过连署,将留待此会期内政委员会审议。潘维刚希望藉此让宗教团体法制化,避免宗教沦为犯罪工具。

  潘维刚表示,一九二九年制定公布的监督寺庙条例,仅以寺庙作为监督对象,与现实脱节,且立法精神显然违反宗教平等及信仰宗教自由。

  她说,早在一九八○年代初期,政府便说要制定宗教法,但迄今近卅年,新兴宗教团体不断出现,宗教法却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近来不断有宗教团体及法界人士向潘维刚反映,不少打著宗教名义,实际上以怪力乱神之说混淆视听,实际上进行诈财、贩售药品、甚至骗色行为,反让正统宗教污名化。

  潘维刚表示,台北市除了大型宫庙外,很多神坛、道观、庙堂隐身巷弄中,部分还是铁皮搭建的违建,合法性有待商榷,是否真能发挥宗教功能,让人忧心。

  她强调,宗教法草案兼顾‘政教分离’及‘宗教自由’,符合宪政基本原则,且引领宗教团体正常发展。

  草案明确定义宗教团体,并将宗教捐献与劝募纳入管理。

 
2018-10-05 回复:0  浏览: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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