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达吉:说到淫戒,其实在密宗的所有宗派之中,从未开许过任何一个修行人在未了达贪欲本质的前提下去搞所谓的双身修法。不过与上举十不善业的道理一样,如果一个修行人已达到了很高的修证境界,此时他便可以方便法摄受双身修法。不仅密乘中有如此开许,声闻乘中同样对此作过相同的解释。如果一个修行者已断除了自相续中的烦恼,他也可依方便法在显现上暂时“破戒”。
辨证:
此堪布这段话的意思,完全不符合佛陀三乘戒律,在佛陀为僧宝所制定的所有戒律中,四重戒律都是重要的基础,即杀盗淫妄不可违犯不通忏悔,无论别解脱戒也好、菩萨戒也好,对于出家众来讲均没有方便开犯身口七支(杀盗淫妄语两舌恶口绮语)的性戒条文。望佛子明鉴,不要被其误导。何况此堪布所谓的“了达贪欲本质,到达了很高境界,断除了自相续的烦恼”等等无根之说,根本就是于外在于内心均无法度量的,堪布此种说法,只能成为贪欲炽盛的魔人兴盛魔法、破坏佛陀戒律的保护伞、遮羞布,没有任何的佛法依据与戒律依据。是不可信的邪说!此堪布所谓的“如果一个修行者已断除了自相续中的烦恼,他也可依方便法在显现上暂时“破戒”,的说法完全是对佛陀戒律的无视与轻毁,索达吉为什么不能自省自身作为一个双运邪行者佛法背叛者有什么资格进行如此定论!
索达吉:有一阿罗汉名为色迦桑目,她原本是一普通女众,后通过修法而得阿罗汉果。在其显现为得果比丘尼时,未生怨王与她行邪淫,但因她早已断除了贪欲之心,故在整个过程中未有丝毫出自个体贪心指使下的乐受。释迦牟尼佛后来说她尽管身为比丘尼,但因未生真实贪心之缘故,所以并不能将其行为判定为破戒。不仅对阿罗汉作了如是开许。《律藏》中还记载了一个已断除了欲界贪欲的出家人,尽管也与人行过邪淫,但释迦牟尼佛依然没有将他的行为指斥为破戒,因他也无有丝毫贪爱故。这个出家人还仅仅只是断除了欲界贪欲,但佛陀亦对他的行为作了开许。
辨证:
这个故事中的阿罗汉比丘尼没有被判定破戒的原因,是由于被未生怨王强迫行淫的缘故。由此丝毫不能证明佛陀开许阿罗汉可以行淫。
就如同世间的法律一样,如果一个女子被他人,法官绝不会加罪于被的女子,但绝不是说明法官如此判决,就可以成为任何女子非法的理由!
至于堪布以上所举的<律藏>中另一个故事,有没有可信度,就需要大家用智慧来辨别了.因为:一个已断绝了欲界贪欲的出家人,有什么理由与必要破戒行淫欲?佛陀又有什么理由对他的行为作了开许?这种行为就如同一个成年人吸吮母乳一样令人可笑!何况男女生理不同,没有贪欲,男根是无法勃起的,堪布的这本<律藏>,想必是密宗自创的吧!
索达吉:大乘经典中再次对未被贪心所摄的所谓破戒之淫行作了相应开许,这方面的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来自佛祖释迦牟尼佛。
据一些大乘经论记载,释迦牟尼佛有一世曾转生为婆罗门子星宿,他于四万两千年中一直行持梵净行。其后在一王宫中偶遇一位商主之女,…女人此时就大胆表白说要做星宿妻子。…她当下表示若星宿不能同她共结连理,她马上就会因悲伤过度而身亡。…他下定决心,只要能令这个女人不再感受痛苦、不会因情丧命,自己即便舍弃戒行,并因此而身堕地狱也在所不惜。……以他当时凭大悲心摄持所行之故,星宿反因此而迅速圆满了四万大劫资粮.
辨证:
这个被五明佛学院的法王堪布宣讲了n次的故事,成为了藏喇嘛暗地行双运诱奸尼众的最好借口,也成了藏密忠实信徒为解释他们的上师破戒行淫最好的开脱佳话。此堪布为什么如此热衷于搜肠刮肚专门宣扬此种传说?无非是为了藏密邪人行持双运而找借口而已。作为一个所谓的佛学院堪布,难道不应该做一个正面宣传佛法、戒律、遵法守戒的榜样吗?况且藏喇嘛行双运对女众基本是以诱骗手段达到目的,与此公案本是截然反之的!
索达吉:由此可见,对某些众生来说当数必堕地狱之恶业,菩萨若能以悲心及善巧方便行持,反倒可以之而积累起无数福德资粮。若小乘、大乘戒律都对非以贪心及愚痴所摄之所谓邪淫作了方便开许,那么以理推之,无上密乘在同样的指导思想下特殊开许个别修行人将贪欲转为道用也就更不足为奇了。出于密法要求保密的基本原则,这里不可能广说具体的行为细则。但我们内心应该明白一点,即对三乘戒律、对三乘一切表面上的互相违背之处,都应该持有这种圆融不二的观点。
辨证:
索达吉仅以数例公案,便断言大乘、小乘戒律均对邪淫作了方便开许,是别有用心的巧说,真实目的是为了推出以下邪说“那么以理推之,无上密乘在同样的指导思想下特殊开许个别修行人将贪欲转为道用也就更不足为奇了。”此堪布虽然狡诈,但依此却依然不能成为藏喇嘛行淫的借口:
一者:上述几个公案的真实性根本无法考证,藏喇嘛最擅长的就是编造利于藏喇嘛行非法行的公案与经续,并于此中为破戒邪淫找依据与理由,纵观藏喇嘛的所有公案与经续,大多都于此有关;而且佛陀所制定的四重戒律是任何僧众必须无条件遵守的,对藏喇嘛也应毫不例外!岂能用几个公案来推翻佛陀制定的戒律?这难道不是明目张胆的祸乱佛法、破坏戒律吗?
二者;佛陀所制定的戒律对出家人的七支(杀、盗、淫、妄语、两舌、恶口、绮语)从未做过任何开许,属于唯遮不开。作为一个以大堪布自居的藏僧,不应对此一无所知吧!仅凭一两个公案,就信口雌黄说什么大、小乘戒律均对邪淫作了方便开许,完全是对佛陀所制定戒律的轻毁与破坏,由此不难看出此堪布打着红旗反红旗的真实魔人面目!
三者:此堪布所说的“出于密法要求保密的基本原则,这里不可能广说具体的行为细则。但我们内心应该明白一点,即对三乘戒律、对三乘一切表面上的互相违背之处,都应该持有这种圆融不二的观点。
”实是混淆是非的一种说法,佛陀所制定的三乘戒律皆以四重戒律为基础,相共不韪;三乘佛法无论教义至修行准则没有任何相违背之处,皆以清净道的禁欲思想为轨则,至于藏密自宗所自诩的无上密乘是完全与佛陀三乘相背离的外道法,真正的佛弟子是无法持圆融不二的观点来看待和接受的。
此堪布妄想以此邪说,巧取豪夺大乘之桂冠来装饰藏密淫亵之法,以达到偷梁换柱、保护发展淫亵密法的目的。这种痴狂妄想,当属索达吉的一相情愿而已!佛陀三乘是不容任何魔人来篡改与破坏的。
索达吉:如果说前面所着重探讨的是判定破戒与否的一个标准——有无离贪之心与方便善巧,那么下面即将展开论述的则是另一个判断指南与旨归——是否远离了执著。脱离不了执著的守持戒律,其戒行又焉得究竟清净。考察男女之间的所谓淫行时,也必须参照此条标准。
辨证:
不论是此堪布在前所说的判定标准,还是即将展开论述的另一个判断指南与旨归,都是背离佛戒的魔说。如果此堪布所强行指定的判定标准被认可,那么佛戒的贯彻实施又依什么来得以保障!依此所说,任何魔人破坏佛陀戒律,都可易如反掌!佛陀所制定的戒律岂不成了一纸空文!
此堪布提出“脱离不了执著的守持戒律,其戒行又焉得清净。”那么反而问之:喇嘛的淫杀之法,算不算破戒之行?难道毁犯佛戒的罪恶行为就是堪布所理解解说的脱离了戒见的执著?行如此粗鄙破戒恶行的喇嘛又有什么资格奢谈持戒与破戒的标准!
佛陀为我们所制定的判定标准如下“比丘与女人身接触,不论大小死活,不论上下部位,凡是故意与皮肉相触者,僧残罪。”任何与佛二说者,必是魔说!
索达吉:《宝积经》中非常明确地宣说了“行”清净戒与“见”清净戒的区别:“迦叶!若有比丘住清净别解脱戒,善护根门,一切行为皆如律制,乃至微细毁犯亦无,清净一切应行学处,然唯执有我我所,迦叶!是比丘名第一破戒,似善持戒。若比丘具足修行十二杜多功德,然比丘见有所得,住我我所,迦叶!是比丘名第四破戒,似善持戒。” 《大集经》中又说:“若有菩萨自作是言,我是持戒,彼是破戒,如是菩萨,名诳如来。”以此之故,《大智度论》中也说:“下人破戒,中人著戒,上人不著戒。”
辨证:
这段并不是佛陀对戒行清净比丘的否定,更不是此堪布所曲解阐述的“行”清净戒与“见”清净戒的区别,而是对‘住于善戒中执我我所的我执者’的一种批驳;解脱道修证的唯一方法,便是破除我执!世尊对于住于善戒之中执我我所住我我所的比丘,为断除我执我见成就真正意义的解脱而行此。并不是堪布所暗喻的:世尊鼓励比丘不持戒以断戒见!
对于,善人正悟,恶人邪解。望大家多读经典,学会融会贯通地理解掌握佛陀的真实意!以免受此喇嘛蛊惑造下谤经毁戒的无边罪业!
至于《大集经》中所说“若有菩萨自作是言,我是持戒,彼是破戒,如是菩萨,名诳如来。”亦是同样道理,菩萨断我执无我相无人相,故应断离戒相而心无所著,否则便与诳惑如来无异!《大智度论》“下人破戒,中人著戒,上人不著戒。”也是在阐述“上人”的境界:住于净戒而不著戒相,离于四相见无所得。
此堪布如若心智正常,完全应该能解悟如来以上之意,恐其出于对自宗双身教义及其种种非法之行的维护,出于妄想以淫亵密法取代大乘佛法的目的,而特作此邪说!由此可见门户之见及处心积虑推销密法的执著,同样会对自身的修行及对佛法法义的正确传播带来损害,所以任何执著都是理应必破的!此堪布如若对此妄心不能放弃,恐怕永远也不会证悟无我我所的清净境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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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斥索达吉答济群法师十九问!
2018-11-10 回复:0 浏览: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