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喇嘛借宿女教师家,传性侵疑云
喇嘛借宿女教师家,传性侵疑云 
记者许声胤、蔡政欣、郑惠仁/联机报导
 
台北县一名英文女教师日前报案,指控一名尼泊尔籍的喇嘛以印制经书,和被害人是「蜘蛛精」为由,涉嫌殴打及性侵害她;不过该喇嘛已向警方否认指控。
 
警方日前专程到喇嘛挂单的台南归仁乡一处道场侦讯,喇嘛表示对女教师的指控觉得莫名其妙,警方已将全案依性侵害罪嫌函送法办。
 
喇嘛所任教的禅学院主任表示,这名法师之前已把遭指控一事告诉他,并强调没有性侵害对方,将委请律师透过司法诉讼讨回清白。记者昨天打电话联络被控喇嘛,但都没有人接听,致无法让他说明整个事件经过。
 
据了解,一名三十多岁的英文女教师,日前报案检举尼泊尔籍的僧人自九十一年来台后常借故接近女信众,并以印书为由骗取大量金钱。
 
她表示,今年元月间,这名喇嘛北上弘法并办理延长居留,以没地方住为由,要求被害人协助安排住处,女老师以他为有道僧人即带他回家休息,却没想到当夜被强暴。被害人并详细说明法师下体和胸前只有乳头处有体毛的特征。
 
而在各庙宇间流传的检举信则指称,该名喇嘛到处以成功大学研究所毕业的学历,行敛财伤人之勾当,而且被害人还不只一位。警方受理此案后,发现被控的喇嘛平时都在台南地区弘法,并受聘于某禅学院教巴利文和担任副院长。
 
警方上周南下台南道场侦讯时,道场内许多法师早已风闻此事,而被指涉案的喇嘛也不避讳,公开在几位法师面前为自己辩白。
 
喇嘛告诉警方,今年元月初他北上办理延长居留,到外交部前一晚,他请求以往弘法时认识的女大学生让他暂时到她中和的住家待一宿,女方欣然同意。隔天,她还热心地陪他到台北县警局外事课办理延长居留。他没有对她有任何不礼貌的动作。
 
佛教界人士说,依照佛教戒律,出家弟子绝不能单独住在女信众的家,除非有多人同行,而这位法师是否有同伴并一起住在女信众的家,应受公评。 
2018-11-14 回复:0  浏览: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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