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莲宗宝鉴》卷十
今有一等愚人,常行异教,诈称莲宗弟子,妄指双修,潜通淫秽,造地狱业;迷误善人,沈迷欲乐,甘堕险坑,岂不谬乎! 是真狐魅妖精,何异畜生类也。
《庐山莲宗宝鉴》卷十
普渡法师:更有一等众生。以祕精是无漏者。混吾教中递相传习。潜饕贪欲坏乱正法。此是妖精鬼怪夜聚晓散。吃菜事魔之徒。非是莲宗之弟子。
《檐曝杂记》卷一
即凡为喇嘛者,诸番亦无不尊奉之。所至让穹庐与居,宰羊马、奉酮酪,夜则妻妾子女唯所欲,谓之供养,惟恐不得当,其俗然也,虽愚而可悯。
天聪十三年(1636年),皇太极也告谕诸臣:“喇嘛等口作讹言,假以供佛持戒为名,潜肆淫邪,贪图财物悖逆造罪,又索取生人财帛牲畜,诡称使人免罪于幽冥,其诞妄为尤甚。喇嘛等不过身在世间,造作罪孽,欺讹无知之人耳。至于冥司,熟念彼之情面,遂免其罪孽乎? 今之喇嘛,当称为妄人,不宜称为喇嘛。乃蒙古等深信喇嘛,糜费财物,忏悔罪过,欲求冥魂超生福地。是以有悬转轮、结布幡之事。甚属愚谬。嗣后俱宜禁止。
1792 年, 乾隆皇帝通知军机大臣:(对于护法神指定"转世灵童"), 朕思其事,近乎荒唐,不足凭信。拉穆吹忠(护法神巫师)往往受人嘱托, 假托神言任意妄指, 而藏中人等因其事涉神异, 多为所愚, 殊属可笑。此等拉穆吹忠即系内地巫师, 多以邪术惑人耳目。而拉穆吹忠降神时, 舞刀自扎, 身体无害, 是以人皆信之。此等幻术, 原属常有。但即使其法果真, 在佛教中已最下乘。若使虚假, 则更不值一噱。其妄诞不经, 岂可仍前信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