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学无相念佛拜佛功夫已有四年,到现在忆佛的念已没有那么强了;在参究方面参的是“忆佛是谁”的话头,现在话头提不起,但在看了书后,却总是在体验真心是如何运作方面。有时色身很累,但觉真心如如不动,犹如虚空,色身累的特厉害时,却是头脑中的意识觉知心累。请菩萨们指导我,是否就像现在这样状态参呢?还是应提起话头,把话头看纯熟?
答:参禅关乎法身慧命的出生,这固然重要,但是平常的睡眠也很重要,若不照顾色身,不能维持长久,参禅是无法有收获的,因为证悟是很困难的。而且,长期精神不济,又如何能悟得真实心如来藏呢?所以您应该维持著话头,轻轻挂著疑情来参,但是您既不在同修会中,身处于大陆,就必须有长期参究的打算,所以照顾色身的正常维持,就显得很重要了!
问二、根据自己看咱们会的所有书,都说是如来藏在受精卵住入胎;但又回想起从前所读的一些法师居士讲过“三生因缘”的故事,是说圆泽法师和李源去朝峨眉山,去到巫峡时,看到一个妇人在石上浣衣已怀孕三年,而不能分娩,那胎儿正等著法师住胎分娩呢!自己不解的是怎么会怀孕三年而无法师的如来藏住胎呢?而在三年中腹中的胎儿是谁持身呢?或是法师居士们讲的故事不是真有这么回事?
答:这件传说是否真实?是应该先行确认以后才相信的。假使没有入胎识住持,受精卵连存活都不可能,何况能有色身的生长及出生?这个道理,不论是在大乘经中,或是四阿含的原始佛法经中,佛都是如此说的。这个道理,在平实导师十月底开始即将陆续出版的《阿含正义》书中,会举证佛陀的圣教作证据而开示出来;在实证的正理上,也确实是如此的,所以传说的事件往往会被扩大传说,不一定是可靠的。因此,我们的看法是:传说的事件,作为劝善来看待,是比较合理的;若要作为佛法来看待,往往会违教又悖理。谨提供这个看法给您作参考。
问三、1.弟子的一位同学修学平实导师的正法,他现在啤酒厂工作,他需要换一份工作吗?会妨碍明心见性吗?还是等将来他受菩萨戒时再更换?因为他并没有沽酒卖酒之心,但事实上又在帮助沽酒卖酒。2.建议电子报的“佛典故事选辑”增加经典中有关世尊、菩萨、祖师摧邪显正的例子,以增加部分佛子的信心,因为一般人没有时间去翻阅藏经查找。多谢!
答:1.佛在《优婆塞戒经》卷六有说:“善男子!因于饮酒,惭愧心坏,于三恶道不生怖畏,以是因缘,则不能受其余四戒。是故过去诸佛如来制不听饮。”因酒乃是能引众生造作恶业之物,故我世尊之所遮制,若犯酒戒乃是遮重之罪。自己不饮酒却以卖酒为业,有失菩萨自利利他的慈悲;因沽酒有违菩萨三聚净戒中的饶益有情戒,所以在沽酒的工作场所谋职,自己虽无沽酒卖酒之心,但是有帮助沽酒卖酒之助缘共业。如前期般若信箱回复提到:戒律的违犯程度可以从“根本、方便、成已”三个部分来看,虽无沽酒卖酒之心,表示没有具足根本,但却有助长沽酒卖酒的方便与成已的具足可能,因此建议您的朋友若有更好的职业,转业谋生较佳,不然对于自己的佛道修行多少有些影响,因违菩萨道的精神。这个部份平实导师在《优婆塞戒经讲记》有详细的开示,目前陆续出版中,您可以请阅来看。
2.您这个建议很好,我们会考虑编入未来翻译的计划中,安排有关的经藏典故来作为白话的翻译。
问四、我非常想护持正法、摧邪显正,同时也在这一过程中提高自己的知见,但又怕自己修证不够,讲错话误导别人,或不知不觉中增长我慢习气。平实导师有讲:【所以,一般人不知大乘佛菩提道之内涵者,最好是少说、多闻,等到亲证初地心时,再来破邪显正,比较稳当;如果还没有到初地心,至少也要有七住位的般若智,而且有上地菩萨指导;或者已有十行位满心的证量,进入初回向位时,再出世破邪显正,以免徒以凡夫之身而误谤所未曾闻之胜妙正法时,成就诽谤正法之大恶业,而仍然自以为是在破邪显正、护持正法。此时,真善知识如果不对谤法者加以响应,置之不理,不加以详细开演正邪之所在者,他将根本没有机会反省,将永远不知道自己所以为的“护持正法”的行为,其实本质正是破坏所未曾闻的胜妙正法,将永远没有消除谤法恶业的时候。只有真善知识作了响应,出了书籍详细辨正,令他了知自己的谤法事实,消除了他的颠倒想,才有可能在数年后心回意转而忏悔坏法之恶行,才有可能得见好相而灭大罪、而远离三恶道。
所以,如果要为人宣说了义正法,最好是明心以后再出世弘扬了义正法;如果不能明心的话,说法时,最好仍以表相正法弘传之,不可以因为想要示现已悟者的姿态,而作“过解、甚解”的逾越行为,违背世尊正法原意;也应谨记世间圣人孔老夫子的教诲:“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智〕也。”如是自谦守分而弘正法,斯为明哲保身、自度度他之有智学人。至于评论他人,特别是评论大善知识,最好免之;否则,万一误评误断,成为诽谤大乘四众贤圣僧,成就谤贤谤圣之大恶业,腊月三十到来,救之不及,后悔已晚,岂不是世间最大的愚人?何以故?修学佛法本是善因,这一世却因为修学佛法、欲护正法而造下诽谤正法、诽谤胜义僧之重罪,自以为是在护持正法,却成为下堕三恶道之恶因,以如是善心而得恶果,岂不是世间最大的冤枉?却又只能怪自己性障深重、所知粗浅、有眼无珠、不辨贤圣,怨不得别人。】〔编案:《识蕴真义》p.25-p.27〕
是否应该在护持正法摧邪显正时,反复对照自己所说是否符合平实导师的开示,是否符合佛法的正义?是否掺杂了我见我执,增长了我慢贪瞋等习气等等?这样才可以未悟而护持正法摧邪显正,以利益周围的同修和网络上的佛子,不是吗?平实导师主动批判的印顺法师和狂密邪密等邪师,我们可以跟随其后,以正确的知见加以辨正批判;平实导师未批判的一些法师居士,没有证悟,说法有不当之处,但对初机学人有接引之功,我们是应该以正确的知见加以辨正批判呢?还是等以后他们自己转变,我们先针对危害最大的邪说加以辨正,是吗?还是等我们证悟了到初回向位再来做这件事?
答:摧邪显正的目的,乃是为了救护众生远离邪见为主,而不是在诤胜、比高下,就如同您所引平实导师《识蕴真义》书中所说,因为大部分学人不了解“大乘佛菩提道之内涵”,所以大多都以自己的意识情解来做事,佛弟子虽有破邪显正救护众生的大愿,但是在执行的时候得需遵循平实导师在《真假开悟》书中所提“防恶修善,真修佛道”的开示为之,较为稳当。如书中说:“防恶与修善,是一切修学佛道者特应注意之处。修善之时特应注意防恶,当以防恶为首,修善为次;恶若不防,而言修善,善亦成恶。苟能防恶,则修善有功;若不能防恶,则修善悉成恶业之助伴,则有助长恶势之虞也。”
再者,若以三贤位的修道次第来说:习种性、性种性、道种性,每一个阶段都有需要主修的部分,这个部分平实导师在《明心与初地》及续讲、《灯影》、《宗通与说通》等书中都有详细的开示,其中已有提到各个阶段需要修集与修证的部分。至于破邪显正乃是属于初回向位开始的主修之一,在此之前,因为自己对于法义的通达尚须熏修,并且本身凡夫性、异生性障尚未完全伏除,菩萨圣性的发起与长养都尚嫌不足,若须出世破邪显正,必须要有上地菩萨的指导,如此才不会因为想要护持正法的善行,却因自己二障所摄的异生性现行,反成造作恶业的助伴,这个部分是大家需要注意的。
对于平实导师主动破斥印顺与藏密的邪说,主要是因为此二者乃是破坏佛法最严重的部分,为救护广大的佛弟子免于堕入邪见的深坑,故应主动破斥。若同修们欲破其邪说,可参考平实导师诸论著的辨正与开示,亦如您所说︰“以正确的知见加以辨正”即可。至于其它法师居士的说法开示,若有小错误,实属正常,其对正法的弘传若无重大的影响与破坏者,我们基本上是希望大家能够体谅了义究竟正法不易亲证的事实,应随喜赞叹他们接引初机的功德,不需苛求他们说法完全无误。我们要做的就是帮助他们转除邪见,转知正见,使众多佛弟子能够回归世尊的正法为宗。
问五、有一位同修因夫妻感情不合,而坚决要离婚,但配偶不同意,因此打算到法院起诉离婚;起诉之后如果分居两年,法院则会判为事实离婚。起诉之后未判之前,他与第三者同居算是邪淫吗?未起诉之前,他因非常坚决要离婚,但只因配偶不同意,未能办好手续而与第三者同居算是邪淫吗?如果是,该如何忏悔呢?
答:《优婆塞戒经》卷六:“若于非时、非处、非女、处女、他妇,若属自身,是名邪淫。唯三天下有邪淫罪,欝单曰无。若畜生、若破坏、若属僧、若系狱、若亡逃、若师妇、若出家人,近如是人,名为邪淫。出家之人无所系属,从谁得罪?从其亲属、王所得罪。恶时、乱时、虐王出时、怖畏之时,若令妇妾出家剃发,还近之者,是得淫罪。若到三道,是得淫罪。若自、若他,在于道边、塔边、祠边、大会之处,作非梵行,得邪淫罪。若为父母、兄弟、国王之所守护,或先与他期,或先许他,或先受财,或先受请,木埿画像及以死尸,如是人边作非梵行,得邪淫罪。若属自身而作他想,属他之人而作自想,亦名邪淫。如是邪淫亦有轻重,从重烦恼则得重罪,从轻烦恼则得轻罪。”
佛在这一段有提到两个重点,与您的提问有关:“从其亲属、王所得罪”、“若为父母、兄弟、国王之所守护”,以您所举的例子来说,若在离婚判决前与他人同居行淫,乃是对配偶得罪,对国家法律得罪,因为在与第三者同居行淫的当下,还是有婚姻的关系存在,因为配偶是被国家法律之所守护的人,以世间法律来说乃是妨害婚姻的过失;以此定义来说,受戒者是违犯了戒律。而且同居的第三者是否为他人妻女或夫子,也要考虑在内。
若有违犯者当如佛在经中开示,如法忏悔,这个部分 平实导师在《优婆塞戒经讲记》当中有非常详细的开示与说明,因篇幅所限,请各位请阅平实导师的开示。
问六、“性觉必明,妄为明觉”的“明”怎么讲?是不是指其“无覆”性呢?“妄为明觉”的意思是否和“知见立知,即无明本”的意思一样?弟子的理解是,一旦能知,就有被知,一变成二时,“无明”(也就是“妄”)即诞生。不知弟子理解对否?
答:“性觉必明,妄为明觉”,正是古今错悟大师们的落处,是将识阴六识的自性能觉能知,作为常住不坏的佛性而错认为真实常住的不坏法。有性则必有觉,有觉则必能够明明了了的了知六尘相;这种在六尘相中的性觉明了,其实正是识阴六识的心所法,也就是识阴六识的自性。若没有识阴六识的现前,六识的能见、能闻、能觉……等自性是不会出现的;一旦六识心体出生了,六识的自性功能就一定会出现,不可能不出现六识的自性功能,因此当然会有性觉出现而灵觉明了。北传的大乘法中学禅的大师与学人们,往往落入其中而不自知,所以就“妄为明觉”,误以为是第八识如来藏的本觉,但是其实只是所生法的识阴六识的自性罢了!所以他们都已成为自性见外道法的弘传者,却都不能自知检讨。
这种事例,在北传佛法的海峡两岸大师中,是常常可以看到的。譬如台湾的惟觉法师,常常这样说:“师父在上面说法的一念心,你们在下面听法的一念心,就是真如佛性。”有时又这样说:“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处处作主的心,就是真如佛性。”又譬如河北省柏林禅寺的净慧法师,主张离念灵知心就是真如佛性,同样是错认离念而了了分明的觉知心是常住的真如佛性,都属于自性见外道法,正是佛陀在经中指斥的“性觉必明、妄为明觉”的错悟者,同样都是落入自性见中,只是识阴境界而已。但是世尊说的真如心,却是在六尘中不曾了了分明的第八识如来藏,却能了了而知山河大地、业种、众生七识心的欲求,这才是本觉心的真实自性,是不在三界尘中运作的心。假使不明了这个真实义,妄把识阴六识的能见、能闻乃至能觉、能知的自性,当作是真如佛性,就是这一句经文所斥责的妄为明觉的凡夫。
这个明觉的明,指的是第八识对七识心的了知;七识心都不必使用语言文字来通知祂,祂都会清楚的了知;而这种了知是从来不曾间断过的,也是不在六尘中的了知。只有亲证了第八识如来藏,才有可能证知这个实相智慧,那就说他已经有了般若的明了,对于真心的性觉确实已明了,已经离开以前对法界实相的无明了,所以就成为性觉必明的“真明”,不会像凡夫一样落入“妄为明觉”的误会后的“明”中。
问七、弟子不理解“无余涅槃”,弟子对“涅槃”的理解是,走到终点,也是回到起点,就是“万法归一”的那个“一”所依的基础,就是真如。真如以“变”为其不变的“特色”(我实在找不到合适的词,就用了“特色”二字),难道无余涅槃消灭了真如这个“特色”吗?但这是不可能被消灭的。还是保持“特色”而不让其发挥功效?但说“保持”已经变成“二”了,变成“能保持”和“被保持”了。
答:对于无余涅槃的认知与了解,在未亲证实相心之前,纯凭意识想象是无法真实理解的。因为不是亲证的缘故,当然更无功德受用可言。无余涅槃的开示,遍在平实导师各本论著中,其中都有详细的说明,但那也是平实导师的自心证量,因悲悯末法众生,故以语言文字开示于众,目的实欲因此开示说明,希望能够启发一些信根、慧根、福德因缘成熟的众生,能够亲证生命的实相,现前观察、领纳、验证并受用,届时才能“确实理解”无余涅槃的真实义,非如您的提问所说:“真如以‘变’为其不变的‘特色’”等说法而落入意识的想象,建议发愿希求明心见性的佛弟子,可以如同平实导师在《大乘无我观》中所示,精进用功修集具足开悟所需的六个条件,如此才能早日亲证实相,届时即可自行体验实相心本来自性清净涅槃的体性,即可理解无余涅槃的实际,若在此之前想要对无余涅槃的知见熏习认识,可以请阅《邪见与佛法》来读,其中有很大篇幅的开示说明。
问八、弟子昨天看完了萧恩师的《真实如来藏》,对于说每个有情是各有各的如来藏,非同一个,似觉不妥。弟子私下想,比如海水起波浪,每一个波浪不同,大浪小浪微浪浪花,各各不同,但每个波都是海水,又是一体。不知弟子的想法,老师以为如何?
答:您的看法会落入“大家共有一个如来藏”的邪见当中,经中所说海与波浪的譬喻,乃是指真心如来藏与七转识之间的关系,而非如您所说的“大家共有同一个海水,波浪是不同的各人”的意思,因为这样的看法过失甚多,《成唯识论》中玄奘菩萨已经广破之,劝请您能够再仔细的思惟清楚,并且能够请阅平实导师的《楞伽经详解》,其中解释甚详。
问九、《真假开悟》第六章中有一段:【二乘法中所谓之意识心有此三名:“现在名识,过去名心,未来名意。”】而所查得的资料为:《翻译名义集》卷六:【过去名意,未来名心,现在名识。】《摄大乘论章》卷第一:【过去名意,意是根义故。未来名心,心体成就故。现在名识,能了现境故。】《大乘百法明门论开宗义记》:【小乘通依三世眼等,未来名心,积集义故。入现名识,能了别故。过去名意,开导依故。】请问《真假开悟》书中是否是笔误?
答:心、意、识,这三个字在二乘法中都是指意识心。您提到的部分,在二乘法中多处提到意识心有“心、意、识”三名的差别,我们查阅大藏经有两种说法,相关的文献如下:
其中有讲“过去名意、未来名心、现在名识”的论文有十三部,下列是这十三部论著的作者、译者与论名:
由五百大阿罗汉等造玄奘菩萨 译《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七十二、迦旃延子造 五百罗汉释北凉天竺沙门浮陀跋摩共道泰等译《阿毘昙毘婆沙论》卷三十八、尊者法救造 玄奘菩萨译《五事毘婆沙论》卷二、窥基菩萨 撰《成唯识论述记》卷五(两处)、淄洲大云寺苾刍惠沼撰《成唯识论了义灯》卷五、唐清凉山大华严寺沙门澄观述《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三十二、沙门释光 述《俱舍论记》卷二及卷四、唐毘陵沙门湛然述《止观辅行传弘决》卷二、姑苏景德寺普润大师法云编《翻译名义集》卷六、古逸部的《摄大乘论章》卷一、古逸部的《大乘百法明门论开宗义记》卷一、新罗国沙门元晓述《金刚三昧经论》卷二、中大云寺沙门圆晖述《俱舍论颂疏论本》卷一。
但是另一种说法,也就是:阿罗汉尸陀盘尼撰符秦罽宾三藏僧伽跋澄译《鞞婆沙论》卷五,是讲“心者过去、意者当来、识者现在”,所以在《鞞婆沙论》卷五的说法是与《真假开悟》p.395、《识蕴真义》p.251及p.262的说法一致;但是和其它多部论著的说法不一致。虽是如此,但不影响平实导师在书中所示法义;而且应该说,平实导师在书中所说的法义,才是比较正确的。
意识心的三世,其中的“现在名识”,是所有人都无异议的说法,不必再加以解释或说明。但从实证法义上来说明,可能大家比较容易理解平实导师的意思,可以免除大家落入声闻罗汉的错解中。我们曾请问过平实导师, 平实导师的看法如下:
若说过去是意,未来名心,将会出现问题。心可以是指过去的意识心,因为祂在过去出现过;但不可以指未来的意识心,因为未来还没有意识心的存在或出现,若说未来是心,就会有过失。而且意识心的过去是已经过去的,说已经过去的意识曾经存在而名为心,永远都是可以讲得通的;若说还没有出现的未来意识是心,恐怕会有语病,遭人质疑。但是“意”却可以说是未来的意识心,因为意识心一直都不愿自己灭失,这个愿望总是存在于意识心的意志中,所以说“未来名意”是比较符合现观与实证的。
问十、平实导师书中曾提及《无量寿经》的一心专忆及一念求生念佛法门:【在《无量寿经》卷下说到三种状况,现在念给诸位听:“其下辈者,十方世界诸天人民,其有至心欲生彼国,假使不能作诸功德,当发无上菩提之心,一向专意乃至十念,念无量寿佛,愿生其国。”意思是说:要发无上菩提之心:所谓无上菩提之心,就是发四弘誓愿,要去那边求明心见性,回来广度众生。(我去极乐世界,不是浑浑噩噩在那边享受,直至成佛)。这是无上菩提之心,发这个心之后,如果能够的话,一向专意,想著要往生极乐佛国(那就像我们讲“无相念佛”忆念不停),一直到命终。第二种是:如果作不到一向专意的话,乃至十念就好。这样十念,想著无量寿佛,说我要生极乐世界,这二种人都能往生。
第三种是说:“若闻深法,欢喜信乐,不生疑惑”;我们既然发无上菩提之心而求愿往生,发无上菩提之心以后,如果偶而听人家讲说深妙的佛法——讲“明心见性、讲第一义的经典。”譬如《圆觉经》、《大般若经》(或其中的金刚经、心经)《大般涅槃经》、《楞严经》等第一义的深法,能不起烦恼,欢喜信乐,不生疑惑,如果能如此的话,“乃至一念,念于彼佛,以至诚心愿生其国,此人临终梦见彼佛,亦得往生”。
如果发无上菩提之心以后,听到了义经之意旨,而至心欢喜信乐,不害怕、不疑惑、不怀疑。这样的人,只要生起一念,欣慕极乐世界殊胜庄严,无量寿佛的功德慈悲,发愿往生。起这样一个念头就好。过后忘掉也没有关系,只要有这么一念,这个人临命终的时候,他好像睡著了一样,在梦里面会看见无量寿佛,此时他又记起求生极乐的念头,便随弥陀世尊往生了。真便宜,一念就可以往生了。这也是系念思惟的念佛法门。】〔编案:《念佛三昧修学次第》p.130-p.131〕平实导师讲十念、一念可以往生,的确令念佛人信心倍增。但是这样就可以百分百往生吗?还是一定要加上定力、福德、不犯十重戒、不谤人谤法才可以?
答:一念、十念往生极乐乃是弥陀世尊的大愿,但是得要众生与此大愿相应才有效;虽是一念欣慕极乐世界,临命终的时候弥陀世尊同样会现前摄受,但是众生当时是否愿意往生呢?这就要看自己发愿往生极乐世界是否心得决定,如《佛说阿弥陀经》中说:“是人终时心不颠倒,即得往生阿弥陀佛极乐国土。”也就是说,临命终的时候自己是否“心不颠倒”?只要发愿往生极乐世界者,阿弥陀佛一定摄受,如《楞严经》中说:“十方如来怜念众生如母忆子”。再者,佛在经中的开示说:“舍利弗!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缘得生彼国。”所以除了自己要发愿往生之外,还得要有足够的善根福德因缘,这个部分平实导师在《念佛三昧修学次第》有大篇幅的介绍,请您再仔细的研读,领纳其中的真义。
至于五逆诽谤正法的人,乃是最最慈悲的 弥陀世尊都无法摄受的,《佛说无量寿经》卷一:“设我得佛,十方众生至心信乐,欲生我国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觉,唯除五逆、诽谤正法。”但是在《佛说观无量寿佛经》提到:虽然造作“五逆十恶具诸不善”,但是临命终时得遇善知识开示教导、施设方便,令往生者至心归命无量寿佛,也是可以往生极乐世界的,这是下品下生的往生情形,《佛说观无量寿佛经》:“具足十念称南无阿弥陀佛,称佛名故,于念念中,除八十亿劫生死之罪。命终之时见金莲花犹如日轮住其人前,如一念顷即得往生极乐世界。”以《观无量寿经》的定义来说,虽是五逆十恶众生,只要有善知识缘,于临命终时对往生者开示教导及摄受加持,这样就有机会往生极乐。
所以劝请修学净土法门的佛弟子们要对自己往生极乐世界有信心,不仅要往生极乐世界,还要以上品往生为目标,这不是不可能达到的,并且还是容易达到的,只要能够开悟明心就可以上品上生。大家当要对佛、对法、对善知识、对自己都有信心,上品上生还是有希望的。
问十一:我是祖国地区的学佛者,年纪老大一把了,对于萧老师大德出现在人间,但我没有福气到台湾追随修学,特气馁,这一世证悟的希望眼看是没希望了。我有一位在出版业作事的友人,他曾说过:“去年宗教类出版社的社长们曾经聚会召开会议,结论仍然不开放宗教类书籍的自由出版。”因为他们认为目前祖国的宗教类书籍仍然不适合开放自由出版,以免藏密及法轮功的书籍全面的出版与流通,所以一定会因此而同时的阻碍了萧老师的书在大陆出版,真是无可奈何的事,只能感慨的说是我们内地佛弟子的福报不够吧!
答:目前大陆地区宗教类出版业者,对于宗教类书籍是否开放自由出版而不须审核,意见大约会是一致的;因为目前大陆的宗教类书籍出版业,一部分掌控在地方政府手中,但是更大部分是掌控在大法师与藏密喇嘛们手中;纵使地方政府配合中央政策,愿意开放宗教言论与出版的自由,但是那些大法师与喇嘛们一定不可能同意的;因为如果保持目前的状况,他们就可以借著对于所有宗教类书籍的审核与发言权,而抵制对他们不利的正法书籍,严厉的反对出版,他们就可以继续保有名闻与利养,所以想要他们自动放弃既有利益,就好像要求一个武功高强的人自废武功一样的不可能,除非将来中央政府看到佛教界大法师与喇嘛们的腐败情况而想要加以改善,否则,宗教界的言论自由权与宗教类书籍的自由出版,仍然是不可期待的。
问十二:藏密的法义既然被萧老师一一举证出来了,都是亲属乱伦与师徒邪淫的瞎搞,可见都是外道法,根本就不是佛法,可是祖国主管宗教的部门难道都没看见?难道都没听见?还是继续的允许藏密的邪法书籍大量出版、贩卖、流通,真是无法理解。但是我想可能是著重在抑制法轮功、青海……等邪教书籍流通上面吧?萧老师的正法书籍出版因此受到阻碍,只能算是间接的受害者吧!
答:大陆的中央政府其实早已了解西藏密宗是邪教,但是顾虑到民族情感的和谐,所以不愿看到破斥藏密邪法的书籍自由出版与流通。这是中央政府对西藏民众的善意,我们认为无可厚非,也是领导者对西藏同胞主动的显示善意。但是这样一来,却使得达赖喇嘛可以藉宗教信仰而继续保有对西藏民众的重大影响力;保有这种宗教上的重大影响力时,就可以继续指示喇嘛们明著或暗中推动藏独活动,这却是中央府没有考虑到的一点。我们猜测,大陆中央政府可能认为:不让达赖回到西藏,长久以后,他的影响力就会渐渐地降低,藏独就会渐渐地消失。可是他们没有想到的一点是,这种消失的过程将会极为长久,也只是治标的方法,不是治本的方法,所以藏独一直都会是大陆心腹之患。
只有一个办法是釜底抽薪之法,就是从西藏佛教对西藏同胞的影响力上面加以消除。如果能让西藏同胞确实了解藏传“佛教”其实不是佛教,而是已经完全变质的外道法,是与解脱及法界实相智慧完全无关的外道法;虽然他们刚开始时会极力抵抗而想要维护藏传佛教,但是时日渐久以后,随著不断的研究与比对、思惟,一定会渐渐的认清藏传佛教原来不是佛教的眞正事实,当藏胞回归显教而改为信仰真正佛教教义的时候,达赖喇嘛对西藏同胞的影响力就自然的全面消失于无形之中了。所以中央政府如果想要从根本上消除藏独的势力,应该从这里下手去做,才有可能使达赖喇嘛对西藏同胞的影响力渐次而且究竟的从根本上消失掉,这才是维持西藏地区长治久安的根本办法。
这件事情,若中央政府不便出面作为,可以由本会大力在大陆地区流通《狂密与真密》书籍而达成任务。但是目前中央政府似乎仍然没有注意到这个根本对策,所以我们运往大陆的书籍仍然一再被地方海关所查扣,消灭了我们想要消除达赖喇嘛的藏独思想对西藏同胞影响力的共同目标,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
其实,针对法轮功、青海……等人的邪见,都可以透过正觉同修会的正法书籍的流通而灭除其邪见;随著真正的佛法正见的广为流传,法轮功、青海……等外道的邪见自然而然就会悄悄的消失于无形中。就像法轮功在台湾,因为佛教正法知见的广为宣扬,他们现在已经被台湾民众定位为气功而不是宗教,与台湾的佛教界已经完全无关了,所以法轮功在台湾佛教界中完全起不了作用,法轮功在台湾也就因此而与佛教徒和平共存了;这是佛教教理广作宣扬以后,才使法轮功被定位为气功而不是宗教的原因,这是在台湾发生的很成功的确实例子。
同理,当正觉同修会的正法知见在大陆普遍的宣扬以后,法轮功所有书中的邪见也会跟著渐渐的显露出来,而不得不失去他们在宗教界的信仰力量,那时法轮功就纯粹只是很多种气功的一种,李洪志就不能再发挥原有的宗教性影响力了,乱事就可以渐渐的消失;练法轮功的民众们也渐渐的不会同意为首者假藉宗教名义而作的政治活动理念了,这才是根本解决法轮功聚众影响大陆治安的方法。这在台湾已经很成功的定位完成了,而台湾的法轮功修练者,也都单纯的修练健身,不会对政治及宗教加以干预或影响,大陆官方其实是可以参考台湾佛教界这一种作法的。
目前大陆的中央政府对这个道理似乎仍然没有体认到,所以只在表面的政治控制力上面著手,只是禁止法轮功的弘法活动,而不能从思想层面来对法轮功信徒作出正确而根本性的处理。也就是说,他们想消除法轮功的宗教意涵,但是对于我们正觉可以消除其宗教意涵的书籍却又加以钳制,不能支持其流通,以致我们消除大陆法轮功宗教意涵的力量被压制而不能发生作用,导致亲痛而仇快,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只能等待大陆时节因缘的成熟了。
同样的现象是:西藏密宗在台湾宗教界的势力,以及伴随藏密而有的藏独活动,在台湾也正在快速的消失之中,这都是因为《狂密与真密、甘露法雨、佛教之危机》等书籍的广为流通而导致的成果;所以台湾的西藏密宗现在也很努力的在作种种广告,以吸引信徒,不再像以前一样不太作广告。就像藏密应成派中观的印顺法师系统的法师们一般,他们以前都不太作广告的,但是自从我们的法义辨正书籍广为流通以后,他们从四年前就开始花大钱,在有线电视上面开辟了许多节目,藉以吸引学人;这正是我们正法的法义辨正书籍的大量流通所产生的正面效益。但是大陆政府何时才会注意到这个事实与利益,仍然有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