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佛法世俗化、浅化的证严法师(连载八)
接下来谈五蕴十八界。佛弟子若不明了五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详细的内容以及五蕴十八界生起的次第,将无法详细观察五蕴十八界的虚妄性进而断除我见。因无法现观蕴处界的虚妄性及无法断我见的缘故,必将见闻觉知心及处处做主的心当作真心,导致生生世世轮回六道无有休息,穷尽生死仍是博地凡夫一个。因此正光借著这个因缘,一一举示证严法师错谬处,希望大众能够真实了知五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真实义理及虚妄性,进断我见而成就声闻初果解脱功德。然而五蕴十八界是互相含摄的,谈到五蕴的时候,难免会谈到十八界,因此合并五蕴十八界一并说明,以免重复说明而生烦。
首先先谈“色蕴”。证严法师在《斋后语》第四十六页云:“色即是物质,有物质的存在,就会障碍我们的本性,有身躯便会追求外在的物质境界,不论是物质或身躯,凡是看得到、摸得到的东西皆称为‘色’。”又证严法师在《无量义经》第一四四页亦云:“‘色’是一切眼睛看得到的物质。”
正光辨正:所谓“色蕴”,区分如下:
一者,器世间;一般人所认为花草树木、山河大地、地球、太阳系、银河系、十方虚空中的无量器世界等,都是由地水火风四大所形成,是共业有缘众生依各各第八识不可知执受以及大种性自性、业种等,共同变现出来而被吾人所受用,因此器世间也是色蕴的一种,是第一种外色蕴,可以称为广色蕴。
二者,别别有情的色身;别别有情的色身是由于往世业种、无明及今世父母等为缘,借著第八识的大种性自性接触四大、摄取四大物质长养而成,因此色身是第八识所出生的法,属于色蕴的一种,也是佛法中五蕴的色蕴,包括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在内,也称为有根身;别别有情的色身,于我们自身有间接与直接的受用,譬如他人所造、所作、所说……而被吾人所受用,是第二种外色蕴,也是广色蕴。
三者,外五尘境;所谓外五尘就是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是由四大物质所形成,可以为吾人现前领受,在科学上都可以证明,五尘属于色法,色蕴所摄,是第三种外色蕴,属于广色蕴。
以上器世间、别别有情的色身、五尘境三种色蕴,都属于物质法,都有质碍的现象,也都是刹那刹那变异生灭,无有真实体性。
四者,法处所摄色;有下列四种:第一种,带质境所见色,乃六根、六尘相接触所生之似外境的内相分,是第八识所变现的心法,与外境非一非异,何以故?外境是色法,带质境是心法,非一故;带质境的内容与外境一模一样,无二无别,非异故。而此带质境所见色,在五扶尘根与外五尘相接触的地方生起外相分,再由五胜义根的神经以讯号的方式传输到头脑而生起内相分六尘境界,再由见分的七转识分别,以此内相分而与外相分、山河大地外境相联结,才能生活在人间而使山河大地……等能为吾人所亲领受。第二种,观想所见色,亦即自己观想所成的内相分,是心法所摄色。西藏密宗(譬如宗喀巴的《密宗道次第广论》)中常教导学人,在打坐时观想自己有广大庄严无比的天身,当此广大庄严无比的天身观想成就时,就妄认自己已经成为天人了。然此天身是自己观想所成的内相分,是心法所摄,与 佛所说“欲得广大庄严无比的天身,须经过努力的布施、修五戒、十善、精进禅定及消除性障才能得到欲界天人异熟果报”的开示,是完全不符的;假使想要获得色界天身,必须亲证初禅到第四禅,舍寿后才可能得到色界天身;观想所成就的色法大身,只是心中的内相分影像,不能存在于天界;因此西藏密宗的观想法实质上是外道法,与佛法无关,也与获得广大天身的修法无关。又譬如《佛说观无量寿佛经》所说的观想,都是观想所成色,都是内相分,如日观、水观、地观、树观、八功德水观、总观、花座观、弥陀相观等观想,乃至成就遍观一切色观而悟自心如来、自心弥陀,“即见十方无量诸佛,得见无量诸佛故,诸佛现前受记”(《佛说观无量寿佛经》卷一,CBETA, T12, no. 365, p. 343, c7-8),以此作为念佛的方法而增益对佛的信心,并作为与佛感应的修行法门,获得感应乃至授记……等;观想成功之后,在舍寿时可以得到佛的接引而往生极乐,但不是以所观想的佛身作为真佛身。第三种,无表色,即气质、气色等,是依附显色(青黄赤白、明暗等)、形色(长短方圆高低大小等)、表色(屈伸俯仰、行来去止等)而有,都是心法,属意识心所摄的色法。第四种,定果色,七地未满心菩萨要靠意识不断加行作意才能变现的柴米油盐等色法,为众生所受用;八地菩萨不须加行,才起作意即能变现如是色法。以上四者,不论是内色、外色、心法所摄色,这几种色,可以合称为广五蕴中的广色蕴。
以上器世间、别别有情色身、外五尘境、四种法处所摄色(带质境所见色、观想所见色、无表色、定果色),有色法、也有心法中的色法,都是刹那刹那变异生灭,无有真实体性。因此,色蕴一辞,在狭义上的定义来说,是指物质(尤指有情色身)而言,都是色法所摄;在广义上的定义来说,则有外色法及心法所摄的色法等二种,非单单如证严法师所说:“色即是物质”以及“‘色’是一切眼睛看得到的物质。”又色蕴刹那刹那变异,无有真实体性,犹如河流漩涡中心的泡沫一样,看它似乎一直存在,但其实是新的泡沫一直陆续的产生,旧的泡沫一直陆续的消失,但总是有泡沫相续不断的存在,是故佛说“色如聚沫”。
又,物质并不障碍我们的心法本性,不障碍我们的解脱;只有在无明的状态下,有情才会产生障碍;何以故?一者,契经曾云“色无觉知、段肉无知”,表示物质并没有见闻觉知性,而且现代科学家也已少分证明了 世尊的说法,因此有物质的地方根本不会障碍有情的本性。
二者,有情这个色身,是借著别别有情第八识的大种性自性来接触四大、摄取四大以及借著父精母血长养而成;因有色身的关系,就有六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前五根是色法;意根则是心法,由祂携带第八识投胎于受精卵中而成就吾人的色);有六根的关系,能接触外五尘,由第八识变现内六尘相分;有内六尘相分的缘故,就有见分六识现行、分别;当六识在分别内六尘相分时,第八识却从来不在六尘境上分别,故名离见闻觉知。由此可知,第八识借著自己所生的五色根来接触外五尘而变现出内相分六尘,意根欲了知内相分的法尘境,所以促使第八识流注六识种子而生起六识觉知心来分别,但是第八识本身从来不在六尘境界上生起分别,因此不会有障碍有情的问题发生。
三者,会障碍有情的是第八识所生的七转识,是因为七转识无始劫以来,于内相分六尘中不如理作意而生起贪染喜厌等善恶净不净的分别与熏习,使有情误以为真实的接触外境,进而造作种种身口意行等业,导致有情轮回生死。
由上分析可知,物质及色身本身没有见闻觉知,根本不会障碍有情本来解脱的清净自性;第八识借著祂自己所生的五色根而与外境接触,却不在六尘上起分别,而且任运随缘配合七转识运作,也不会障碍有情取证解脱,反而因祂的本来自性清净涅槃不断的显现,使有缘的众生可以照见这个事实而迈向解脱及成佛之路。会障碍有情的是第八识所生的七转识,因不如理作意,误以外境确实被自己所接触,因此误认外境实有而产生执著,所以导致有情轮回生死不停,所以物质本身并不障碍有情本有的清净自性,因此证严法师说“有物质的存在,就会障碍我们的本性”,显然是不如法说,不仅违背 世尊的开示圣教与理证,而且也无法通过世间法的考验。
接下来谈“受蕴”。证严法师在《无量义经》第一四五页云:“‘受’,有颜色、形状的物体,让人看了心起分别就会产生‘受’,受分为苦受、乐受、中受。见到喜爱的境界,心中产生欢喜即为乐受;遇到自己不喜欢的人事物,产生的感受即是苦受;没有苦与乐的感受即是中受。
乐受又可产生‘喜受’,苦受又能产生‘忧受’。乐是由意〔正光案:证严法师所指“意”字为意识,如同一本书一三七页所说〕所接纳,喜由第七末那识所接纳。面对外境,所纳受的不出此五种。”
正光辨正:所谓“受蕴”,是说六识于过去、现在、未来的六尘中所生的感受,意识在其中体会顺心、逆心、不顺不逆的境界,所以心中产生了苦、乐、忧、喜、舍受,这五种受就是受蕴。因为有这五种受,接著就生起贪欲、瞋恚……等无量烦恼,导致后有的业种不断聚集,这都是由于不懂意识心的虚妄、不懂六尘的虚妄,这就是无明;因为这种无明而将意识心认作真实常住法,就像证严法师一样的认定“意识却是不灭的”,所以就不想取证第八识如来藏,就认定意识觉知心是真实法、常住法,这就是人间到处都可以看得到的无明;由于这个无明,使得证严法师无法远离意识所领纳的苦乐舍受,就会在世间法的意识、六尘、名闻、利养、眷属等法上面生起执著,才会想要把慈济国际化,获取更高的人间评价,这都是由于无明(不知意识与六尘虚妄)而引生的。
受有三受、五受之分,是佛弟子耳熟能详的佛法名相。其中三受为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苦受是指接触外境而引起违逆己心的感受,乐受是接触外境时引起随顺己心的感受,不苦不乐受是指接触外境时引起既不随顺己心也不违逆己心的感受。为了让大众了知这三种受的内涵,正光举日常生活吃冰淇淋为例,来诠释三受的内容。譬如很想吃冰淇淋,因为有期待及尚未吃到的缘故,此时即有轻微苦受产生。在期待的苦受当中,一但有冰淇淋可以吃,苦受马上变为乐受。吃了第一杯冰淇淋之后,乐受仍然存在,再吃第二杯冰淇淋时,乐受渐渐淡薄乃至转变不苦不乐受;一旦超过自己的觉受而吃第三杯冰淇淋时,不苦不乐受就渐渐转为苦受。从上面的例子可知:一者,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都是透过意识觉知心现行后所生的感受,所以受蕴其实本是识蕴觉知心的心所有法,并无自体性,而以虚妄性的意识觉知心为主体。二者,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是相对的受,不是绝对的,是刹那刹那地变异生灭,是虚妄不实的,没有一定的体性,所以是变易无常的。三者,苦受亦非绝对的苦,乐受不是绝对的乐,不苦不乐受亦非绝对的不苦不乐受;而是乐中隐含著苦、苦中隐含著乐、不苦不乐中其实也隐含著苦与乐,只是世人没有觉察到罢了!所以受是无常、相待的。由此可知,三受或五受其实都是不断的在变异,并非真实有,犹如雨水不断的滴下来,在地面上连续不断的产生水泡一样,使我们误以为水泡一直存在,其实是不断的在生灭。受也是一样,当意识觉知心生起时就连续不断的存在,使无知的世人误以为受是真实有、真实存在,因此 世尊说:“受如水泡”。
五受是苦受、乐受、忧受、喜受、舍受。圣 玄奘菩萨在《成唯识论》中开示说:苦、乐、忧、喜、舍受,与意识相应。何以故?苦受、乐受都是意识觉知心现起后所生的感受,而忧受是由苦受分出、喜受是乐受分出,因此苦受、乐受、忧受、喜受当然都与意识相应了。既然喜受与意识心相应,怎么会如证严法师所说:“喜(受)由第七末那识所接纳”呢?这不但不符教证,也是不符理证的。
又《成唯识论》卷三、卷五都说:“第八识及末那识相应唯与舍受”,既然第七识只与舍受相应,而喜受为意识心所领纳,两者的体性完全不同,喜受又如何与第七识相应呢?而且,第七识意根从来只能在极粗略的法尘上面了知有无大变动,连变动的内容是什么都无法了知,得要意识心生起以后再加以了知,则意根显然是无法了知境界相的,那又怎能产生喜受而与喜受相应呢?从这里可以证明证严法师弄不清楚五受的真实义理,也完全不懂意根与意识的极大差异所在,因此说“证严法师完全不懂唯识”,一点也不为过。不懂唯识却偏偏喜欢说唯识,想要让人以为她真的懂佛法;当然所说必定错误百出、处处错谬,必然无法避免严重的误导众生;因此缘故,对证严法师的唯识谬说,不得不加以辨正!
接下来谈“想蕴”。证严法师在《斋后语》第七十一页云:“‘想’是心缘外境时所接触的直接感受,称为第六识;……”
正光辨正:所谓“想蕴”即是了知、觉知,乃因色身与六识,相对于外境五尘而起身行、口行、意行,产生了三受──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因三受中有韵味,于蕴处界产生各种想──各种了知,了知就是想阴;因为了知性会使众生误以为自己是真实常住的,所以阴盖众生的明慧,所以就称为想“阴”。这个想阴,是由色蕴、识蕴、受蕴及行蕴四法和合之下假合而有,是四法和合蕴集而有,所以又称为想“蕴”;想蕴既是四法和合蕴集而成的,所以是虚妄不实的。
就以欣赏音乐为例来说明想蕴。当听到音乐时,是透过耳根接触音乐声尘,产生耳识及意识分别。在这个过程当中,色蕴(耳根)及识蕴(耳识及意识)的种子流注而使欣赏音乐的事相成就。其中意识依据过去的经验,分别这个音乐好听或者不好听等等;如果好听就产生乐受,如果不好听就产生苦受,受蕴(苦受或乐受)成就。又,领纳苦受、乐受或舍受的当下,了知性已经出现了,因此想蕴也成就了。由此可知,想蕴是透过色蕴、识蕴、受蕴及行蕴四者和合而成,犹如热沙地或柏油路面,夏日远望似有积水,其实非水,乃是阳焰。想阴亦如是,犹如阳焰非实,因此 世尊说“想如阳焰”。
反观证严法师说:“‘想’是心缘外境时所接触的直接感受,称为第六识”,根本违背 世尊的开示,何以故?想蕴是意识心缘于外境时所接触的直接感受之了知,已经在受蕴之后,也与受蕴同样都是意识觉知心的心所法,证严法师怎么可以说是第六意识呢?假使她这个理可以说得通,那么我们将可以如此说:“证严法师说话的声音就是证严法师本人。”依照证严法师所说的道理:意识觉知心的心所法可以说就是意识;则正光这句话的道理也是可以成立的,因为是同一个逻辑的缘故。又第六意识是透过色蕴与外五尘接触后辗转所生的识蕴中的一识,然后才由意识分别产生了苦乐舍受以后,才可能会有想蕴(对境界的观察与了知性)出现,是附属于第六意识而生的法,证严法师怎么可以说“想蕴就是第六意识”呢?由此可知,证严法师根本就不懂识蕴的内容,也不懂得想蕴的内容;由此可以证明她是连五蕴的观行都作不好的,连我见都还没有断除分毫,正是博地凡夫,竟然敢冒充为地上菩萨,让人尊称为等觉菩萨──上人──她的胆子真大!
接下来谈“行蕴”。证严法师在《斋后语》第六十二页云:“行蕴是迁流造作之意,亦可说是意识思想或行为的造作,而行蕴不只是指人,宇宙大地万物无时无刻不在行蕴中。此处之‘行’是非常微细的活动,使人不知不觉。”
正光辨正:举凡因身口意造作众业而感得的三种受,再由想蕴产生欲求接触或厌离或不作为等行,乃至识蕴之识别而起思惟、记忆、贪求或远离等一连串过程,均在行蕴之中,因此行蕴是包括色蕴、受蕴、想蕴、识蕴在内的。众生在世间有身口意行而产生种种受、想,便以为五蕴真实。然行蕴不实,若无身口意行即无行蕴,若无三种受之了别即无行蕴,若无三种受的不断领受即无行蕴,若无六识现行即无行蕴,若无第八识所造成的色身及内外五尘境即无行蕴,因此行蕴的存在必定显示其它四蕴也同时存在;行蕴是由色、识、受、想四蕴和合而显示出来的,本身并无实质;犹如芭蕉,看似实有,其心并无骨干,如果一层一层剥开,终究无实有,因此 佛说“行如芭蕉”。
反观证严法师说:“行蕴是迁流造作之意,亦可说是意识思想或行为的造作”,但是行蕴其实是透过第六识、第七识配合造作而成的,是透过六根(含意根第七识)、六尘、六识等十八界的和合运作,才能够成就,不是单由意识思想、行为的造作就能成就的。证严法师将自己错解的十八界法加以任意分割及浅化,终将无法真实的利益座下三众弟子,而又误导了三众弟子,实有过失。
接下来谈“识蕴”及六根。证严法师在《无量义经》第一三七~一三八页云:“眼、耳、鼻、舌、身为前五识,意为第六识。我们的眼睛必须透过视觉神经──眼识的作用去分别,最后还要加上意识,才能产生作用。
我们如果光用眼睛看,却没有应用眼识、意识,就会产生‘视而不见’的情况。当一个人专神贯注做某一件事情或与人谈话时,有人从身旁甚至眼前走过,他都会浑然不觉,这就是眼识与意识没有发生作用。
耳根对声尘,鼻根分辨香味,舌根辨别食物的味道,身根则接受外界的感触。五根对五尘,意即是五根的总源头,也就是第六识,外面的任何境界,诸根的感触、分别皆由意识去分别。”
正光辨正:单单从这一小段法义中,就可以知道,证严法师根本不懂唯识,根本不懂佛法也,正光一一说明如下:
一者,视觉神经不是眼识,何以故?视觉神经是色法,眼识是心法,两者截然不同,因此视觉神经绝对不是证严所说的眼识。眼根可分为眼扶尘根及眼胜义根,眼扶尘根为眼球及其运动纤维等,眼胜义根为眼之神经组织及头脑中掌管视觉的部分,具有传输及变生内色尘相分的功能。吾人眼见外色尘,是因为透过眼扶尘根与外色尘接触,第八识在眼睛的视网膜上显现外相分的倒影,然后透过眼胜义根之神经传输到胜义根头脑中掌管视觉的部分,显现带质境的内色尘相分及引生见分眼识。其中眼识见分分别内色尘相分之颜色、明暗等等,意识再依据过去的经验而判断详细的色彩、明暗、形状、大小的内容,乃至生起贪染喜厌等心行,再由第七识思心所取舍。由此可知,能够显现色尘相,是透过眼根(含眼扶尘根及眼胜义根)与色尘相接触,而引生色尘相分及眼识见分,再由眼识见分来分别相分,让众生以为真实的接触到外境;这事实已经很清楚的证明眼识不等于视觉神经,所以证严法师所说“视觉神经就是眼识”的说法,非常荒唐、无理,何以故?视觉神经是色法,眼识是心法,不可说为同一法故。
视觉神经(眼根)是色法,眼识则是心法,这个道理无人可以推翻;以此类推,耳根耳识、鼻根鼻识、舌根舌识、身根身识亦皆如是:五根都是色法,五识都是心法,体性各异,所以建立为根与识而有不同;如果像证严法师一样的擅加乱配,将根说成是识,就是唯识学《八识规矩颂》所说“愚人难分根与识”的愚人了。又六根的意根,在唯识学上称为第七识末那,是意识的心根,不是有色根;祂能触内五尘境所显示的法尘,因此法尘是依附五尘而有、而显现的,不能离开五尘而有法尘。又意根想了知法尘的内容,遂令意识现行,才能知道法尘的内容,因此意根及意识都是心法,不是色法。此外,在五扶尘根面对外五尘时,五色根的神经能够传输外五尘境的信息到五胜义根(头脑)处,由第八识配合外五尘境产生内六尘相分,由意根触觉内相分的法尘境而生起作意的关系,才能由第八识不断流注六转识(识阴)种子,因此才能了知内相分六尘境界,由这内相分的六尘境界来与外境五尘境界相连接,而使吾人有能见、能闻、能觉、能知等性;其实众生都只是接触到第八识如来藏所出生的内相分六尘境界,意识觉知心与意根,从来不曾接触到外面的境界相;但众生不了知这个道理,总以为有真实接触到外境,所以把心外的境界执著为真实有,所以就像二乘圣人一样,认为实有外境被自己所接触,就把外境认为真实有。
综合上面可知,视觉神经属于眼的胜义根,色法所摄,此视觉神经具有传输外色尘信息的功能,能够传输视网膜所显现的外相分到头脑中掌管视觉的地方,接著产生眼识相分与见分,再由眼识见分来分别色尘相分,才能使吾人看见外色尘境,因此眼识是心法,不是色法。此外,在视觉神经传输信息给头脑掌管视觉的地方,在色尘处就会同时产生法尘,意根想了知法尘内容,而使意识现行及分别,因此意根及意识都是心法。既然视觉神经是色法,当然不是眼识心法了,因此证严法师说“视觉神经就是眼识”,根本违背唯识正理,所说根本就不如法。
若如证严所说“视觉神经就是眼识”的话,那么尸体也应该仍有眼识现行了,何以故?尸体仍有视觉神经故。可是一般人都知道:人于死亡后,意识尚且会渐渐断灭,更不要谈眼识能够现行了,视觉神经仍完美的存在时也一样无法使眼识现行的,何以故?前五识以意识为俱有依故,因此意识断灭后,视觉神经纵使仍然完好无缺的存在,眼识也仍然无法现行。像这样浅显的唯识道理,修学唯识二、三年的佛弟子们都知道,唯独身证“等觉位”(故号之为“上人”)的证严法师竟然不知道,真是可笑!既然证严法师连粗浅佛理都不知道,又如何能够了知甚深微妙之了义法,未之有也!
二者,当一个人全神贯注做某一件事情或与人谈话时,乃至有人从身旁甚至眼前走过,眼识及意识仍然在运作,并非如证严法师所说:“眼识与意识没有发生作用”,何以故?当专注某一件事或谈话时,眼根仍然接触外境,并且在视网膜产生外相分,眼胜义根将此讯息传输大脑掌管视觉的地方产生内相分的色尘与见分眼识,再由眼识见分来分别色尘相分,眼识是仍然存在的。而眼胜义根将信息传输同时,也同时产生了内相分色尘上的法尘,只是意识没有将多数的心行注意在色尘上面而已,所以就不觉得色尘的存在,产生了视而不见的现象,但是意识仍然在运作,只是专注的运作于另一个境界上面,而忽略了视觉色尘的部分,才会有视而不见的情况,事实上意识是仍然存在及正在不断运作著的,不是证严法师所讲的意识与眼识没有发生作用。所以证严法师所说:“当一个人专神贯注做某一件事情或与人谈话时,有人从身旁甚至眼前走过,他都会浑然不觉,这就是眼识与意识没有发生作用。”是完全不如理的说法,因此正光说证严法师不懂唯识、妄说唯识,真是一点也没有冤枉她。
又参禅者进入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的阶段,整个心思都笼罩在疑情中、专注在疑情上,专心在参究中,因此忽略了外五尘境。这个时候,就算是眼睛张开,也不见外面的色尘境,因此有“视而不见”之忽略现实事情发生。然而在“视而不见”忽略现实当中,意识仍然不断的现行,不断的专注在疑情及参究中。因此参禅者进入这个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的参禅阶段,就是禅宗所说的“银山铁壁,水泼不进”、“骑声盖色”、“黑漆桶”,仍然在参究过程中。由上可知,当参禅者专注于疑情上面用心参究,进入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之忽略现实的阶段,意识仍然是在现行的,意识仍然是有作用的,非如证严法师所说:“眼识与意识没有发生作用。”因此缘故,正光说证严法师从未经历过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的参禅阶段,所以她不懂参禅,也没有证悟过。
三者, 佛曾在四阿含诸经中多次开示:“意根、法尘为缘生意识”、“一切粗细意识皆意根、法尘为缘生”,依照证严法师的说法:“意根就是意识”,则这些圣教将必须改为“意识、法尘为缘生意识”、“一切粗细意识皆意识、法尘为缘生”,或改为“意识不须意根与法尘为缘即能自己无中生有”,此中过失是:意识能够自己出生自己,或是无中生有,而非意根触法尘再出生意识。复有过失:同理,前五识从此也可以不需要以意识作为俱有依,或同样可以自己无中生有。但是经与论中都明说意识的出生与现行运作时,都必须有意根作为俱有依,否则岂唯不能运作?根本就不可能有意识出生,所以证严所说严重的违背唯识经论的正理。复有过失:吾人在眠熟等五位中将永远无法醒来、出定,以及将无意根携第八识去至未来世,将会违背世间及出世间正理,何以故?第一点,意识在眠熟等五位会断灭故,如果意根就是意识的话,意根在眠熟等五位中将必定会断灭,因此将无法有醒来及出定等事发生。第二点,意根就是意识的话,人死后,意识就断灭了,因此人死后,都将进入无余涅槃,不必断我见、也不必断思惑,更不必修学佛法,则二乘解脱道说应断我见及我执,都将成为戏论了。第三点,因为意根就是意识,所以人死后没有意根携第八识到未来世,则一切人死后都将断灭,因此证严法师所说的正是断见外道思想,成为断见外道了。如果意根就是意识的话,就表示意识也将会有意根的体性──处处做主,从此以后,唯识学诸经都将因此被证严法师改写,是耶?非耶?此外,如果意识就是意根的话,还有无量的过失,读者可以从正光上面所说意根、意识种种体性思维、整理、简择,就可以清楚了知,限于篇幅的关系,不再赘言。
由于证严法师不承认有七、八二识,仅承认有六识,因此解释有情八个识之间的关系,必定产生了前后颠倒、自相矛盾的现象,处处错会,完全悖离 佛的圣言量以及诸菩萨的开示。因此,证严法师把第七识与第八识都认为是意识心,就严重的违背圣教量,正光建议证严法师先入禅宗求悟;等到证得第八识如来藏,现前体验第八识与意识觉知心大不相同的心性以后,再进而多读经典,融会贯通,才不会产生现在乱说佛法的不好现象;若以自己错解的佛法来为有情众生开示,就是不如法而说,依阿含经典中的定义,是等同谤佛的恶业,证严法师对此应该多加注意才是。
证严法师在种种著作中,还有许多不如法的地方,正光限于篇幅无法一一列举,读者如果有空的话,可以请购证严法师种种著作加以简择就可了知。基于此,正光在此提出建议如下:一者,建议证严法师应该依据佛的经典加以研读及融会贯通,不可再依印顺对经典曲解以后的法义来认取佛经的义理;常见外道误认意识心为常住不坏心是 佛所斥责的,证严法师不可再承认意识心是常住不灭的真心;请证严法师莫再随同印顺继续以西密黄教的应成派中观无因论来解说佛法,莫以己意来妄解佛法,将佛法浅化、世俗化、常见化及断见化。证严法师若能如此,佛门中兴有望,慈济四百万三众弟子有幸;若不如是,仍然继续以错解的佛法,继续在破佛正法,继续误导众生,命终之后,只怕想忏悔都来不及了。二者,建议跟随证严法师,与她成就破佛正法共业之佛门三众弟子,应以 世尊所说的圣言量来简择证严法师所说每一句法语;经过正确的简择以后,就会知道证严法师说法非常离谱,完全违背 世尊的开示。既然知道了,就应该远离证严法师的邪见,避免与证严法师成就破佛正法共业,未来世受无量苦,如是之人,方是有智慧之人。
七、结论
从证严法师种种著作中,将其种种错误知见汇总如下:
一者,她虽然说有第七识、第八识,但却是将第七、八识认作意识心的细分,本质上同于印顺的邪见:仅承认有六识。她又将生灭的意识心认为是 佛所说不生不灭的第八识心,不离常见外道见。
二者,继承印顺宗奉的藏密应成派中观说法,外于如来藏而说一切法缘起缘灭,本质上是断见外道见,并且还说:“往东或往西都遥不可及,这是佛陀出以方便的譬喻”,不承认有西方极乐世界、 阿弥陀佛及东方琉璃世界、 药师佛,否定了大乘法中许多人所信仰的净土法门。
三者,将佛弟子历劫精进勤求的无上甚深了义法──明心见性之法视同世俗法的“启发良知,发挥良能”,说儒家的启发良知良能就是佛门的明心见性,将佛法加以浅化、常见化。
四者,将 佛所说甚深极甚深、微妙极微妙的地上菩萨的证量、智慧及福德加以浅化,使佛弟子无法简择证严法师的邪知邪见而造下大妄语业,并且将不再觉得地上菩萨有什么深妙法义与智慧证境的存在,就可能会对诸地菩萨生起轻视之想。譬如证严说:只要对人起殷勤的心和欢喜心,就可以成为初地菩萨了,不需要明心亲证如来藏的见道,也不需眼见佛性而成就身心世界如幻的现观,乃至不需要完成十行位的阳焰观、十回向位的如梦观,也不须精进永伏烦恼如阿罗汉、更不须加修百法明门及发十无尽愿,就可以进入初地,将初地的证境贬抑至如同世俗有修养的人一般的粗浅。譬如只须不对人起分别心,就可以成为二地,不须要努力进修初地所应具有的道种智及烦恼断除,也不须要完成初地的镜相观,就可以转入二地了。乃至将佛地的大圆镜智错乱搭配于六地、十地菩萨的证量上,严重误解六地、十地菩萨无生法忍道种智与福德,并忽略由佛加持十地菩萨完成授职法王子阶段的诸佛加持力。像证严法师这样将佛法常见化、断见化、庸俗化,她的说法如果大力而广泛的流行以后,不仅将会断了佛门四众的法身慧命,使佛法不再有胜妙的法义可言,而且随著证严法师错解佛法以及将佛法世俗化、浅化,佛法将被破坏于无形之中,乃至胜妙的正法将会消灭殆尽。
五者,由于证严法师错误的佛法知见,不知正死位之死亡过程唯识正理,却鼓励大众盲目的做器官捐赠,导致器官捐赠者生前一念善行,死后因为在身上动刀,难耐剧痛、生起大瞋,极有可能因此下堕三恶道。
六者,不知五蕴十八界正理,以错误的佛法知见误导众生,让众生无法证得二乘初果,乃至菩萨初果的证得都会产生严重的障碍。
因此建议证严法师如下:
一者,应实地依据 佛的开示,来简择自己说法,来教导座下的佛门三众弟子往正确的解脱道或佛菩提道迈进,而不是依据己意及印顺的藏密应成派中观错误法义来解释佛法、来误导四众。并于了知后,不再弘扬所有违背佛说的错误的佛法。
二者,凡是有违佛意的著作,证严法师都应该公告周知,并加以回收销毁,不再流通误导众生,这样才是负责任的人,若不如此,多一个人被误导,其罪业即加重一分;乃至著作流通全世界,误导无量众生时,其罪业更加无量,果报更难承受。
三者,应该在公开场所向佛门四众公开忏悔,忏悔自己以往将佛法世俗化、浅化、常见化、断见化,并于佛前日日忏悔,求见好相,方得免除十重戒的大罪。
四者,应效法 世亲菩萨以谤法之舌努力弘扬正法,方能免除破佛正法最重业。
五者,应依真正善知识 平实居士教导的佛法知见,以求真正的明心乃至见性,消弭破佛正法最重业于无形。如果继续以自己错解的佛法、继续将佛法世俗化、浅化、常见化、断见化、继续误导众生,舍寿之后,未来无量世将在无间地狱受无量苦,再回头已经是一百大劫以后的事了。到那时候,得生人中,六万世中贫穷下贱,恒无舌根;待五根具足时,因疑根及毁谤习气未除,甫听善知识演说甚深了义法时,又因不信的缘故,再一次毁谤,又再度下堕三涂;如是辗转无有出期。
至于正光一番苦口婆心及辨正,还望证严法师明鉴,莫因为被正光一一举示了错误佛法知见而造成自己面子难看、而造成自己名闻利养渐渐流失而起瞋,就不思法义上的正讹,专在事相上做无根毁谤及抵制。须知面子只有一世而已,今世死了,面子就不存在了,何必为了一世的面子而广造未来世无量的苦楚果报?如果经过正光法义辨正之下,证严法师已经知道自己的落处,如果还在暗中继续无根毁谤及抵制,就显得证严法师太没有智慧了。既然知道面子只有一世,里子才是究竟,正应该舍下面子而求真实利益,勤求明心乃至眼见佛性,并为绍继及荷担 世尊正法之家业而努力,如此才能消弭自己大妄语、误导众生及毁谤大乘胜义僧 平实居士之大恶业于无形,乃至更能次第增上,犹如 世亲菩萨一样,于临终时邻近初地菩萨的证量、智慧与福德。如是行为,才是真正有智慧的人。因此缘故,正光一直期望证严法师能够弃舍以往将佛法世俗化、浅化、常见化、断见化的行为,弃舍印顺继承自西藏密宗的大邪见;并于有生之年,努力的弘扬 世尊正法,这样的人才是有智慧的人;这样的人,才真是佛门龙象,也是众生有幸的征兆;这样才能使 佛的正法永续延传如无尽灯一般的灯灯不熄,世世无尽。
阿弥陀佛!(全文至此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