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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3集 什么是“法”(三)-法是十八界

   日期:2018-07-12     作者:三乘菩提    浏览:75277    
核心提示:余正伟老师各位电视机前的菩萨们:阿弥陀佛!问候大家色身康泰否?少病少恼否?游步轻利否?众生易度否?各位现在所收看的节目是
余正伟老师
  各位电视机前的菩萨们:
  阿弥陀佛!
  问候大家色身康泰否?少病少恼否?游步轻利否?众生易度否?
  各位现在所收看的节目是佛教正觉同修会为各位准备的三乘菩提之学佛释疑(二)的课程。我们接著前面一季的节目,将一般初机的学佛大众常会感到困惑的问题,将其分门别类,用简单易懂的说法把它们一项一项的演述出来。
  在前面一集的节目中,我们谈到了佛教中所说的法是指三界中一切的事物统统都是法。而法又可以分为色法和心法,由于所有的法都是因缘蕴集和合而产生的,所以法的内容可以包括了五个蕴集,色蕴就是色法,而识蕴、受蕴、想蕴、行蕴则是心法。由于众生将五蕴法认作是实有的,所以就会去执著五蕴法,为了五蕴法不惜去造作各样的善恶业,因此五蕴法就遮盖了我们真如法性的光明,所以又把五蕴叫作五阴。
  释迦世尊在佛经中处处都说五蕴法并非实有,五蕴法的本身不断的在变化,所以叫作诸行无常。诸行无常实际上就是色蕴无常,识蕴也是无常,受蕴还是无常,想蕴、行蕴也是无常。五蕴的本质就叫蕴——蕴集,这个字就已经告诉了我们,在五蕴当中找不到一个法是有实体而能常存的;每一个法都只是依照因缘而显现出来的,法的本身是其它无数的法和合而成的,才会使得这个法好像是似有实无的暂时显现。所以前面我们引用了 弥勒菩萨在《辨法法性论》这本论典里面,菩萨说到法的意义就是:“此中法相者,谓虚妄分别,现二及名言。实无而现故,以是为虚妄,彼一切无义,唯计故分别。”也就是 弥勒菩萨说:“所谓的法的相貌,就是我们众生自己的虚妄分别,不论是能取的我或者是所取的境,或者是名言的心法,还是看起来实有的色法,它的本质都不是真实有,只是说它好像是真实的现起在我们的世界,其实这一些都是虚妄的;一切的法都没有真实的意义,只是我们众生虚妄的计著以及现起的分别罢了。”
  我们再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法是什么?先请问大家:“大家自己问自己看看:我是怎么认识这个世界的?从我们还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婴儿开始,一路上我们是怎么样变成现在这样子有聪明智慧的成人?在这之间,我们是如何的去了解这个世界?用什么方法去明白别人意思的?”想一想看,喔!我们用眼睛去看这个世界,用耳朵去听各种的声音,用鼻子闻种种的香臭,用舌头去品尝不同的味道,用身体的皮肤去感觉冷热痛痒等,用意识去思考判断。那请问大家:“或者反过来说,大家有没有曾经遇到过哪一种经验,是完全不透过眼睛、不透过耳朵、不透过鼻舌身、不用意识去思量的经验?想想看有没有?”有人说:“老师!有,我那一天看到一个东西,但是不是用我眼睛看的。”想想看这样讲对吗?我看到一个东西,但不是用眼睛看。当我说我看到,是不是就已经代表了我是用眼睛看的,对不对?有人说:“老师!没有,我是心里看到。”那心里看到是不是就在意识里面?或者有人说:“老师!我听到一个声音,可是不是用耳朵听的。”那不是用耳朵听的,就代表是心里意识的境界。所以结论:无论我们如何的去思惟,我们会发现:从我们还是个胎儿开始,在妈妈的肚子里面开始一直到现在,乃至于到未来我们舍报的时候,我们一直一直都用眼、耳、鼻、舌、身、意这六种功能,去摄取一切的信息。想想看是不是这样子?包括了我们对外界的觉察,也包括了我们对自己身体内在的了知,尽落于这六种识当中,能不能找到还有另外的方法?好像没有喔!
  也就是说如果有人问我们:“你是谁啊?”我们会说:“我叫王小明”,“我叫李小华”。可是王小明只是一个代号,它并不能够真正代表真正的我,否则全天下这么多同名同姓叫王小明的人,难道都是我吗?也就是当我问自己我是谁?什么是我?什么是实质的我?那就是我的身体、我的心灵。心灵跟肉体是不能分开的,所以当我们去问一位幼儿园的小朋友:“小朋友!你的身体在哪里啊?”小孩子就会指著自己的身体:“这就是我的身体啊!这是我的手、这是我的脚。”也就是小孩子会把自己的身体当作是自己。长大以后我们渐渐了解:原来这个身体只是一个工具,身体的本身并不能够代表我。所以小时候学校老师会骂我们:“王小明!你长得比别人高,比别人大个儿,怎么什么都比不上人家呢?你好好用你的脑子想一想吧!”哦!原来身体只是一个被我们心灵所使唤的工具。所以无妨我们的身体会受伤、会老化,但是我们的心灵却越来越有经验、越来越有智慧,各位同不同意呢?
  所谓的我有哪些内涵呢?有用眼睛所形成的部分,也就是用视觉所成的一块;也有用耳所成的部分,也就是利用听觉所成的那个部分;有利用鼻、舌、身所成的部分,也就是利用嗅觉、味觉和触觉所成的那个部分;其中最重要的一块,就是用意识所成的部分,因为眼睛看到的、耳朵听到的,乃至于皮肤所感受到的,它的背后都一定要有意识来帮忙判断、思量。也就是说只要我们的眼睛看东西、耳朵听声音,乃至于鼻子闻到气味、舌头尝到味道、皮肤感受冷热等等,意识就一定跟在旁边帮著一起看、一起分辨,还会帮忙归纳、分析、整理、对比等等,所以意识又被叫作五俱意识,就是和前面五种感觉一定是俱在的意识。在 玄奘菩萨的《成唯识论》里面提到:“五俱意识同五所缘……意不定与五受同故,于偏注境起一受故。”意思是说:意识又被叫作五俱意识,因为意识祂会跟著前面的五个识。譬如说:今天我们的眼睛很仔细的在看电视节目,我们的意识也就跟著眼识去缘这个电视上面节目的内容;当我们耳朵听到很好听的音乐,意识也会跟著耳识一起去缘那段音乐。可是意识却又不一定跟五受绑在一起,因为祂会于偏注境起一受故。什么意思呢?譬如说:各位有没有牙痛的经验?牙痛不是病,痛起来要人命。有经验的人都晓得,当牙痛的时候,最好要怎么样牙痛才会减轻?如果一个人坐在那边发呆:哎呀!好痛啊!好痛啊!那我们的意识就是跟我们的牙痛,牙痛是属于哪一个识的范围?痛痒是属于身识的范围,祂就跟著身识一起在那边分别、在那边判断。喔!真的很痛!真的很痛!可是如果这个时候电视上面演出了一段好笑的节目,我们看著这个好笑的节目。啊哈哈!怎么那么好笑,怎么那么好笑!在我们觉得好笑的同时,是不是就忘掉了牙痛?因为这时候意识就又跑去专注于我们的眼识所看到的那个电视节目,所以意识祂会在祂的偏注境,看祂现在想要偏注在哪一个识上面,然后就跟那一个识起同样的觉受,这个叫作于偏注境起一受。也就是说有前面的五种识,那就一定会有意识相伴,但是有意识的时候,也一定会有前五种识吗?那可不一定啰!
  比方说每天晚上睡熟了以后,虽然前五种识会暂停,但是有的时候意识会自己开始运作,这个时候就叫作作梦。梦中其实是意识本身的作用,只有意识,所以又被叫作独头意识。再往下探究,所以所有的人都知道,我们的六个识当中,最重要的、也是唯一能够统辖整理其它五个识的就是意识。如果没有了意识,其它的五个识也就失去作用了。因此众生他可以不在乎自己失去财产,因为那个叫身外之物,那是我所拥有的法;众生可以接受失去亲人好友,因为那还是我的身外之法;众生甚至可以忍受失去前五个识,例如失去了视觉叫作失明、失去了听觉叫作失聪……;因为没有了这些感觉,至少我还是可以活下去的:但是如果失去了意识,那就是陷入昏迷,就根本不会有一个我来领会、了知任何的法,那众生就不算是众生了。所以众生他可以接受这一觉我睡下去以后没有我,但是明天早上还会起床,我又会现起。可是如果告诉我们说:“今天晚上一觉睡下去,就永远不会起来了,就什么都没有了。”那请问大家:“今天晚上还睡得著吗?”绝大部分的众生是不肯的,即使嘴巴说好,临到头的时候又会退缩。只有极少部分的佛弟子他反而会愿意,代表这些佛弟子已经断了对于我——意识心的执著,也就是已经有了寂灭作意的佛弟子才会这样子想。所以几乎所有的众生都知道,现在让我能够能思能量的那个心,也就是我的存在,是人之所以为人最基本、最起码的条件;如果失去了这一点,那就没有我的存在了,就什么都不必谈了。因此在哲学界大家都公认的一个普世价值,就是笛卡儿所说的“我思故我在”,如果没有我思、没有我,那么我就不存在了,就没有世界了,就没有一切法了。
  再来看:既然我们是透过眼、耳、鼻、舌、身、意来摄取法的,那我们是怎么样用眼睛来看见物体呢?想想看:我们今天能够看得见,它是需要什么条件的存在?在经上说:这个世界的众生,他最重要的感官就是眼睛,眼睛甚至比耳朵、比舌头什么都要来得锐利。读过中学以后我们就会晓得,我们能够看得见东西是因为有光。比方说桌上如果有一朵莲花,把灯关掉了一片漆黑,我们什么都看不见;灯打开了,这个灯照在莲花上面,使得莲花能够发光,这样的光进入我们的眼睛,我们才看得见。如果我们的眼睛闭起来,或者我们的眼睛背对著这一朵花,我们也看不见。这样的光进入我们的眼睛之后,穿过我们的眼球,成像在眼球的视网膜上,然后视网膜再把这个影像透过视神经,一路用神经传导的方式,包括物理的传递跟化学的传递,然后送到大脑,到了大脑之后才能够呈现出影像。所以即使我们的眼睛是好的,但是我们的大脑出了问题也还是看不见。譬如说各位有没有一种经验——被人家狠狠的从后脑巴下去,或者头不小心昏迷,直直的往后倒 ,后脑先著地。后脑受到撞击的时候,我们第一个反应是什么?眼前一片漆黑或者一片雪白!就是因为我们后脑的枕叶的部分,是负责处理我们视觉的讯号。所以眼睛要能够看得见东西,要有三个条件存在,第一个必须要有眼根,眼根就是我们的眼珠,广义的来说包括我们的脑子;还有要有光,这个光就叫作色尘。那有了眼根、有了色尘是不是就看得见呢?不行!还要有眼识。譬如说如果我们现在晚上睡熟了,旁边的人把我们眼皮睁开,把我们眼皮打开,有眼根、有色尘,那我们有没有看到东西啊?还是没有嘛!因为这个时候没有眼识。所以要看得见东西需要有眼根、有色尘、有眼识,这三个条件正确的和合在一起,我们才能够看得见,少一样都不行。眼根、色尘、眼识,这样子三个叫根尘识。在经上说这三个法叫作三束芦法,意思是说如果少一个条件我们就看不见;要能够看得见,一定是这三个条件都存在;它的情形就有一点像是这个束芦。束芦就是…如果各位还记得上过军训课的时候,军训课下课老师会说:“好!大家把这个木枪收集在一起,三把枪迭成一束。”这三枝枪迭在一起才能够成为一束,只要少一枝都迭不起来,这就叫三束芦法,用来形容根、尘、识三者是互相依靠而存在的。就像这样子,眼睛看得到色尘、耳朵听得到声尘、鼻根闻得到香尘、舌根尝到味尘、身根触到触尘,另外还有意根触到法尘。像这样子,我们会发现眼睛看得到需要有眼根、色尘跟眼识,这样有三个法;耳朵要能够听得到,需要有耳根、声尘跟耳识,又是三个法。总共有六个识,眼、耳、鼻、舌、身、意识,每一个识里面都包括了根、尘、识三个法,所以总共算起来三六一十八,有十八个法。
  好!现在我要请各位仔细想一想:在我们这一生的经验当中,有没有哪一个境界、哪一个法,离开过刚才所说的十八个法?也就是有没有我们曾经有哪个经验是离开眼、耳、鼻、舌、身、意?离开了根、尘、识?请想一想!好好想一想!有没有?怎么想、努力的想、想破了头,我们都会发现──没有。我们一生的经验当中从来没有离开过这十八个法,每一个法是独立的。比如说眼根不是色尘,色尘不是眼识,眼根跟耳根不一样,眼识所能感受到的范围跟耳识感受到的范围不一样,各有其界限。这十八个界里面,每一个法都有它的界限,所以我们把这十八个法、十八类的法又叫作十八界。那回到我们的题目上,到底佛教里面所说的法是什么呢?前面说到它是色法、心法、是五蕴法,在这边我们整理得更详细,佛教里所说的法就是十八界。
  好!那今天我们课程先到这一边,谢谢大家。
  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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