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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集 十二因缘(四)

   日期:2018-07-13     作者:成佛之道    浏览:41012    
核心提示:许正翰老师各位菩萨:阿弥陀佛!很高兴又再次相见共续法缘,也欢迎您继续收看三乘菩提之“常见外道法——广论”。前面数集中,我
许正翰老师
  各位菩萨:阿弥陀佛!
  很高兴又再次相见共续法缘,也欢迎您继续收看三乘菩提之“常见外道法——广论”。
  前面数集中,我们举证出两部《广论》的作者宗喀巴及其追随者达赖喇嘛,还有在台湾有一位日常法师是极力的推广者,这些人都是妄想以无上瑜伽、乐空双运的男女双身交合法,来达成即身成佛的目标。刚开始他们都否认修双身法,但经过我们从其密教部的经典、戒律、著作、讲演中一一剖析,展现其修行的次第全貌后,他们再也无法狡辩搪塞。我们希望如此的作为能使现在正在修学《广论》的学人醒悟,跳脱出邪法深渊,同时也使尚未进入《广论》学习的人,能生起智慧有所警觉,不再重蹈覆辙;若能如此,诸佛菩萨必定眉开眼笑额手称赞。
  接下来,我们还得要釜底抽薪,把诸位大德最容易接触到的《广论》上册——《菩提道次第广论》中错误的地方,提点出来加以辨正论述,使《广论》的学人能知晓谬误,不再信奉这部由宗喀巴东抄西抄集结出来,漏洞百出的常见外道论。言归正传,接下去我们要辨正的是《菩提道次第广论》卷7的十二缘起法的部分,前面的老师已经讲述了十二因缘法中无明支跟行支,我们就从识支来说起。
  宗喀巴在《广论》卷7,181页写道:
  识者,经说六识身,然此中主要,如许阿赖耶者,则为阿赖耶;如不许者,则为意识。(《菩提道次第广论》卷7)
  这句话是显示宗喀巴对万法之根本实相心如来藏—瑜伽行派唯识行者所说的第八阿赖耶识—都不承认其存在;所以宗喀巴才会明确表示,弘扬应成派中观时,他不许可有第八识阿赖耶识的说法,而且要以意识心取代阿赖耶识。也就是说,他认为阿赖耶识是意识的另一种状态,只是假名施设,可以用意识来取代阿赖耶识,因此才提出许与不许的这种分别说法。宗喀巴的意思是表示,有些宗派许有阿赖耶识,有些宗派不许有阿赖耶识,这都是可以成立的,都可以各自表述。宗喀巴说的许阿赖耶识者,是指密宗喇嘛教其余三大自续派中观所承认的阿赖耶识,也就是观想所得的中脉明点。
  从他们著述中的文字表面,看似认许阿赖耶识的存在,其实却只是徒有阿赖耶识之名,本质却仍然是只有意识之实。因为他们将男女双修、乐空双运时,观想所得的中脉明点说之为阿赖耶识,其实也只是意识觉知心于交合时一念不生的状态,所观想的明点只是自己内相分影像,本质还是意识的变相境界,永远不是第八阿赖耶识如来藏。因为都是不同层次的意识心,为免得罪其他宗派,所以宗喀巴勉为其难地许阿赖耶;但最终究宗喀巴还是认为意识才是一切染净法的根本,因此规定自家的应成派中观,不许在六识心以外还有阿赖耶识真实存在。
  这在他的著作《胜集密教王五次第教授善显炬论》表露无遗,论中这样写道:
  如是摄行论说,佛为广大胜解者,说八识等令通达者,亦仅显示经有是说。非自宗许,离六识外,别有异体阿赖耶识。如圣派集密,说死有光明一切空心,为死心。从彼逆起近得心,为生心。彼二非是阿赖耶识。释菩提心论,虽说阿赖耶识之名。然义说意识,为一切染净法之根本。(《胜集密教王五次第教授善显炬论》卷15)
  这真是太荒谬了!这完全是外道六识论的思想,所以才敢公然欺骗大众说:“识者,经说六识身。”完全违背抛开佛之圣教,完全无视佛于《楞严经》说:“意、法为缘生意识。”(《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卷3)或在四阿含诸经中的开示:【诸所有意识,彼一切皆意、法因缘生。】(《杂阿含经》卷9)意识乃是生灭法,佛于经中处处宣说“意识是藉意根与法尘为缘才生起的”,圣教于今俱在。并且也能从现象界中的五个无心位:眠熟、闷绝、正死位、无想定、灭尽定中必定间断的事实,证明意识是会中断的;会中断的心显然不能执持一切法种,若不能执持染净法种,当然不能成为染净法的根本。因为在圣教及理证上皆说意识虚妄,由此证明宗喀巴与另外一位日常法师主张“意识为一切染净法之根本”,是全然错误的说法。
  再者,佛于经典明明说:【诸所有意识,彼一切皆意、法因缘生故。是名比丘!眼识因缘生,乃至意识因缘生。】(《杂阿含经》卷9)宗喀巴否定第八识以后,唯以六识论的角度来说十二有支,他们把意识或者细意识当作生死流转的主体,想要依此建立因果流转的道理。但是错了!意识乃是因缘所生法,乃是生灭无常的缘生法,最后必定坏灭;这样必定坏灭的法,不可能持种,当然不是一切染净法的根本。宗喀巴以六识论为基础而说的缘起主张,终究逃不出“无因唯缘”的说法,这种说法有无量的过失。因为宗喀巴错将意识心当作法界实相心,乃是公开违背佛说,是佛所斥责有增益执的人,根本是常见外道的邪见凡夫。
  接下来,我们继续往下看《广论》卷7,181页到182页这样写道:
  此复若愚,从不善业起苦苦果,造作增长诸不善业,此业习气所熏,现法之识者,是因位识;由依此识,未来世中于恶趣处结生之识者,是果位识。如是由于无我真实义愚增上力故,未如实知善趣真苦、妄执为乐,即便造集福、不动业,尔时之识是因位识;由依于此,遂于欲界上界善趣结生之识,是果位识。(《菩提道次第广论》卷7)
  这个“因位识”与“果位识”这两个名相,在经论中是无法找到的,这是宗喀巴分不清楚什么是意识与本识的缘故,而企图以六识论的邪见,将意识分成两部分:现法之识称为因位识,未来结生之识称为果位识。想要这样来建立六识论,可以成就因果流转的这种正理,依于这样的妄想而自己擅自建立这些名相。
  能贯通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持业识、持种识,绝对不是宗喀巴所指的意识细心或极细心。因为意识于此世舍寿进入正死位的时候,就已经断灭了;而后当中阴身现起时,随即生起中阴阶段的意识,这是依附中阴身才能存在的生灭法,而中阴身也是阿赖耶识所生的;当中阴身入胎而断灭时,中阴阶段的意识即无所依附而再度断灭;若投胎成为人道中的有情,在入胎后前几个月的时间里,因为五根还不具足圆满,所以意识尚未出生,此时等同无心;无心则不应使色身继续生长,显然初入胎前几个月中的住胎识不是意识。更清楚来说,入胎后受精卵中仅有入胎识阿赖耶识及第七识末那识存在,再藉由母胎提供的地水火风四大,而使胎儿五根渐渐成长;数月后胎儿五根的功能具足了,才能开始现起意识,这是另一个来世的全新意识;因为是藉来世的五色根而出生的意识,不是藉由此世的五色根所出生的意识而去到来世,所以此世与来世的意识不是同一个。
  因为这样的缘故,所以就有隔阴之迷;也因为有隔阴之迷,所以能够证明此意识与前世的意识完全不同的。因此前后世的记忆不能互相贯连,不像今天的意识与明天的意识可以互相衔接。所以说,意识绝对不能去到未来世,一般人的意识也不能忆念前世种种,主要的关键就是在于前后世的色身五根不相同。所以此世的意识,相对于后世的意识时,不能称为因位识,因为此世死后往生时意识已断而不能再生起,与未来世的全新意识不同;又未来世全新的意识,相对于此世现法意识,也不能称为果位识,因为不是由前世意识所生,也不是与此世意识相互衔接的同一个意识。所以,宗喀巴所说从因位识到果位识,其实不是同一个意识,乃是前后两世互不相同的意识。
  佛于经中开示:众生有八个识,而八个识当中只有末那识与阿赖耶识能够去到未来世。但是末那识去到未来世的时候,还是原来的末那识,前后并无不同,乃是同一个末那识心体,不会因为三世的改变,而断灭后重新出生,所以唯识种智说此末那为“恒、审、思量”;阿赖耶识去到未来世时,还是原本的阿赖耶识,仍是同一个阿赖耶识心体,前后并不会因为众生三世流转而改变其“恒而不审”的这种体性。因为宗喀巴把具有生灭性的意识当作是一切染净法的根本,这是不符合圣教量的,因为会断灭的意识不能成为因位阶段不生灭的末那识或阿赖耶识,也不能成为果位阶段不生灭的末那识或阿赖耶识。宗喀巴所指的因位识与果位识都是意识,意识永远是藉由五根、五尘、意根为缘,从阿赖耶识中出生的,是一种生灭法;生灭法只能存在一世,不可能分割为此世的因位识与后世的果位识。因为,意识只能存在一世,无法分割为前后两世,而宗喀巴却把意识建立为常住不坏的一种法,能够贯通三世,能执持业种,当成是一切法的根本;所以宗喀巴显然是常见外道,证据确凿。由此可证明其著作《菩提道次第广论》及《密宗道次第广论》都是常见外道。
  再说《广论》中此段文句也不是宗喀巴自己的见地,他只是抄录了大乘唯识经论,想要使人误以为他说的和大乘经论相同,所以他对于业种及识种的道理是完全不懂,所以混淆不清。我们应当知道:众生造作善恶染净业后,因如来藏阿赖耶识的执藏功能,就会将熏染过的善恶业种,不加简择地全部留存在阿赖耶识心田之中成为业种,这个业种子是能够感生未来世异熟果及等流果;当业种感生未来世异熟果后,其种子中的异熟性就会消失掉,只剩下等流习气继续造业。
  又业种与习气种子又不相同,宗喀巴及其追随者也是一无所知的。单论业种,因位阶段的种子等到舍寿的前一刹那业镜现前,一期生命善恶功过如同电影胶片一般在你眼前一闪,当下总结一切善恶业种都落谢到阿赖耶识中储存,由阿赖耶识执持业种,带到未来世去酬偿业报,这是业种而非习气种子,并非业习气所摄。若是此世不断熏习某一种善法或恶法而成为习惯势力,未来世这一类的习气种子就很容易现行运作,这仍然是果位的习气种子,依旧不是识种。因此,只能说因位的等流习气可以延伸成为果位的等流习气,这个道理是宗喀巴所不知晓的。
  而识种是指八识心王各自的种子,也就是八识心王各自的功能差别;当八个识的种子不流注出来,也就是诸识的功能差别不现行时,就称为种子;当种子流注出来的时候,就会有诸识的功能现前运作,这个时候就称为识而非种子,也可以称为现行识,已非识种。但宗喀巴对此都无所知,将识种与业种混为一谈,真是贻笑大方。而且宗喀巴在其《广论》中士道中所论及的十二因缘法,都不曾提及十因缘法,可见得对于佛世尊为什么在《杂阿含经》中,特地将十因缘法与十二因缘法集合在同一部经中来宣说,它的目的与关联性都无所知。
  但是,因为时间的关系,今天的课程就只能上到这里,期待下次我们再度来共续法缘。
  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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