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伪藏传
掀开谭崔十四根本堕戒的神秘面纱 第七则:探讨第一堕戒施设因由(一)
更新日期:2014/05/22 08:00

(真心新闻网採访组台北报导)正觉教育基金会董事长张公僕表示,宗喀巴将十四根本堕戒之简介说完,接下来说「释义」,也就是说,正式进入戒条的内文。

释义」乃解释十四根本堕戒之戒相。宗喀巴言:「首先要了解戒相有两种:一是全分根本堕戒,二是缺分根本堕戒。」「全分根本堕戒」的意思与佛教所说的「根本重戒」意思相通,「缺分根本堕戒」乃指轻戒而言。由于探讨根本堕戒,故所说偏向「全分十四根本堕戒」。于此戒相,有三要点:(1)犯戒对象、(2)犯戒行为、(3)犯戒原因

 

 

此则所说乃「犯戒对象」。宗喀巴言:「第一条根本堕戒,谭崔金刚有言:『悉地境界, 从上师流出;即因此故,第一应戒轻慢毁谤于师。』」第一条根本堕戒内容:戒轻慢毁谤于谭崔上师。此戒施设因由乃出自于「谭崔金刚乘」所说,认为「金刚修行者」能够成就各种境界,全都是因为金刚上师所授故;所以「金刚修行者」绝对不能「轻慢毁谤于师」。这条戒条就是要受戒,对于自己的根本上师,不能有丝毫的轻慢心,更不能出口毁谤。

谭崔金刚乘」对于上师的定义为:「所谓具足资格的上师,他们必须致力于成就的圣性。」这里所说「成就的圣性」,究竟是要成就的什么「圣性」?此处并未说清楚,然藏传佛教四大教派诸上师个个心知肚明。此乃因藏传佛教诸上师所修学的法门,全都是「谭崔金刚乘」;传授此「金刚乘」的上师,在教授一段时日,眼见时机成熟之际,根本上师就以「亲传无上法」作为藉口,来「成就的圣性」。若能成功「诱发」的「圣性」,上师便可以成功和异性合修双身法;根据他们的说法,这个上师就是「好上师」。

从「谭崔金刚乘」所说,根本上师引发受业女的「圣性」,成为藏传佛教的「好上师」,这是他们自己一厢情愿的说词。然依正统佛教的层面来看,此种假佛教的上师作为,已经成就「根本」、「方便」、「成已」「淫罪」,不管这个上师有、无受佛教的戒律,其「性罪」于未来世因果业报,必然浮现。「根本」是说「有意如此」或是「起心动念」的根本意味;「方便」乃是施设种种计划,藉此可期异性愿意与上师合修双身法「成已」是说计划成功,异性已经和上师合修双身法了。修学并传授此「谭崔金刚乘」的根本上师,于邪淫一事,对于自己的女,已经具足了「根本」、「方便」、「成已」;在成就「双身淫事」之后,受到女的闲言闲语、蜚短流长,乃正常之事,不足为奇。但藏传佛教诸上师却不自己检点,反而以第一根本堕戒来约束「受性侵「受诱姦」的女,不能洩露「上师与女之间的丑事」者,将犯「轻慢毁谤于师」的第一根本堕戒,这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现今的达赖十四世所修学的「时轮金刚」双身法,属于「谭崔金刚乘」的一种,有时又说为「无上瑜伽」;意思是说,达赖十四世藉著修学「时轮金刚双身法,能够与「无上法相应」,成就喇嘛们口中所说的「即身成佛」,落入成佛的妄想及三界最大的妄语业中,报在阿鼻地狱。达赖如是,其他的诸法王、诸、诸仁波切亦復如是。虽然其他的诸法王、诸、诸仁波切所修学的非是「时轮金刚」名相,然不脱其双身法的本质,只是双身法的名相不相同而已。

歷代的达赖全是政教合一的,其「尊贵的上师」地位在密宗里面是不容撼动的,而他也自认为「谭崔金刚乘」「即身成佛」「无上瑜伽」;现今的达赖世袭如此的传承,故而整个藏传佛教全都以「无上瑜伽」双身法,作为喇嘛们修法的重心。也因为「无上瑜伽」双身法之修学,乃根本上师与女之间的「亲暱秘密」,这种关系的建立,不是每一个女所能够立即、全盘接受的;为防范诱引女成功以后不名誉的事件外传,遮止女出口毁谤的戒条乃应运而生──连轻慢的念头也不能有。

宗喀巴云:「在《黑怒尊谭崔密续》里,亦记载著桑提巴在其著作《宝灯论》中说:「『问:只有那些能够启发圣性者,才能称名上师吗?

答:那些能启发圣性的上师、能够教授谭崔密续、也能依上师的教导而证于谭崔诸行者,如是之人,堪名上师胜者。具此三点,并且无忌妒心与乐助人者,真名上师。』」

阿底峡的上师桑提巴说明「上师胜者」,需具足三点:「启发圣性、教授谭崔密续、让证谭崔诸行。具此三点,并且无忌妒心与乐助人者,真名上师」。桑提巴所说三点,与上面所说大致相同;只是桑提巴对女人比较「博爱」,又多说了「无忌妒心与乐助人者」。此乃因修学「谭崔瑜伽双身法者,一定事先都受了他们所自行施设之「三昧耶戒」。此戒有一不成文的规定:遇到瑜伽行者要求修学双身法时,不得藉故推辞,否则即是犯戒。所以桑提巴「乐于助人」,愿天下人皆能藉双身法得到快乐;当然他的双修对象与他人修行瑜伽之时,也「无忌妒心」--不得吃醋,因为「三昧耶戒」就是如此。

藏传佛教诸上师皆认为,诸之所以能够于「谭崔金刚乘」有所成就,皆是根本上师的功劳,故而将「轻慢毁谤上师」施设为第一根本堕戒。藏传佛教诸上师教授「谭崔金刚乘」时,不可能单传,必定是广传;诸上师在「启发圣性」期间,一定是个广传「谭崔金刚乘」的大忙人,也是个「乐助人者」,才能每天都有女共修双身法──乐空双运。能够作到桑提巴之「上师胜者」,其胸襟必定是「无忌妒心」;然而与桑提巴修学「谭崔金刚乘」的女,能够坦然吗?女们眼见竞争对手如此之多,个个如狼似虎,必定心生不满,对上师轻慢或不满的念头、毁谤的口语,乃在所难免;为了防止女争风吃醋引起纷争,故而将「轻慢毁谤上师」施设为第一根本堕戒。

谭崔金刚乘」的最大特点,必须是男与女两个人同时进行才能成办,女间因此争风吃醋在所难免;世间男女如是,喇嘛上师与女之间,依然不免存在如是风风雨雨。纵使女已经被根本上师引发「圣性」(喜行双身法,已经达到「你情我愿」的地步;一旦对手出现,女们醋劲大发之际,失去理智的言语,乃在所难免。如果不施设此第一根本堕戒,则整个藏传佛教必定是乱成一团;轻慢毁谤上师之言也必然甚嚣尘上。

为免于有此毁谤之言发生,宗喀巴于书中言:「受教于人一句一偈,应敬教者如同上师;不作此者,后堕狗身经于百世,復生为蝎。」其用意乃警告毁谤上师者。然宗喀巴的所说是真实吗?那就要看这「一句一偈」是否真的属于佛法的真实内涵。如果是诱人的上师,妄说为「佛法的修行事」,那么这个上师才真的要当心!因为宗喀巴所言:「后堕狗身经于百世,復生为蝎。」对于这个误导众生学习「谭崔瑜伽双身法的上师,说不定还真的会在未来世付出代价!

但对女而言,这只是无效的戒条,犹如恶王规定说:「凡是帮助别人安居乐业者,都必须处死。」密宗上师们私设的这一戒条也是如此,把广泛淫人妻女而诱发自己与对方三恶道劣性的上师,说为帮助别人发起圣性;再把举发恶事而使上师破坏信徒家庭的奸计不能成功,令世人家庭完整、子女得怙的举发者判为恶人,诬指为必堕恶道。颠倒是非、指鹿为马,莫此为甚,完全不符三界法界中的因果律,由此可知密宗私设这个根本堕戒是无效的施设,比之于外道的水戒、牛戒、火戒、常立不卧戒等更为荒唐,不离戒禁取见,名为凡夫妄想施设戒。

故而藏传佛教诸上师所施设的第一根本堕戒:「轻慢毁谤上师」,是早已经预见诱姦女们的后果,才有如此的戒条施设,禁止女们争风吃醋而谤上师,乃防范于未来。修学此法的女人,一旦被引发「圣性」,在经过迷煳、浑沌一段时间以后,发觉上师是个「乐助人者」;后来又发觉双身法佛法的修证完全无关,到了那个因缘时节,才清楚的了知,男女行淫根本与三乘菩提无关之时,想反悔、发作都不行!为什么呢?因为被第一根本堕戒:「轻慢毁谤上师」这个戒条所束缚。悔恨、懊恼已经无补于事,金钱已经损失一大把,拖著「明日黄花」的残躯,日日身心煎熬;在不知这是无效的戒条而心存恐惧时,经过内心的挣扎期之后,走向法庭、诉诸媒体或是隐忍、窝囊过一辈子,必然变成最后的结局。(採访组报导)20140522

正觉教育基金会採访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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