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伪藏传
因中说果的「谭崔乘」 宗喀巴著<谭崔十四根本堕戒释>的评析?之十一

更新日期:2014/08/20 08:00

(真心新闻网採访组台北报导)前文谈到宗喀巴引用桑提巴「方便法门」与「智慧法门」的说法,其用意只在为假藏传佛教四大教派荒谬的所谓「果乘修行」或「果位修行」做铺陈,正是本段文字所述及,以下就请看原文及其辩证。

原文(本段上半):

因此,谭崔金刚行者,修学于方便法门与智慧法门而成就金刚法门,此二法门亦是乘的意思。乘,有两种:一是因乘,乘此而往趣于目的。二是果乘,到达目的成就结果。由修行谭崔密续次第法门,因而往趣果位。若违犯誓愿,所引起的障碍,则将造成修行者下堕。戒律为修行根本故,违犯则将下堕,大过则大堕。

不能成立的「因乘」与「果乘」

宗喀巴所言:「谭崔金刚行者,修学于方便法门与智慧法门而成就金刚法门」还是在唱其男女交欢时智慧与方便双运的滥调,连世间法上孔老夫子都主张「无欲则刚」,因此批评过他的学生申枨说:「枨也欲,焉得刚」。一个多欲的人,百鍊金刚也会被慾火化为绕指柔,双身法的修习用的是欲界最粗重的淫慾,没有资格足以称为「金刚法门」。宗喀巴又说:「此二法门亦是乘的意思」,如此说来则有二乘:「方便乘」与「智慧乘」,可是宗喀巴的说法又不然,话锋突转却说为「因乘」与「果乘」去了。这样胡乱说法,若不是头脑昏沈逻辑欠通,就是说无定见随机胡诌。

严格来说,「」「」皆非「」,而是分指众生所止境界不同的两端时空状况,所以说为「因地」「果地」则可,若是把佛法另闢为「因乘」「果乘」之法,则属不懂「因、果」定义之说,作为「乘」而解释之,极为不宜。以因地来说,众生业感轮迴沈沦生死,正因为无乘可度;乘者,能载者也,苟若生死心切一念回头,发起求解脱意乐,或从无常、苦、空、无我谛观蕴处界等法虚妄不实,从而断我见,继续断我执而得解脱,此为「声闻乘」之正修,所说为声闻之道,故名为乘;修声闻道时即是因地,证果时为果地,但因地或果地中所修者都是声闻道。或如从十因缘及十二因缘观一切法缘起性空,亦能断见、思二惑得解脱,是则为「缘觉乘」,此二种即二乘之解脱道。或有为众生故发起菩提心上求佛果,于明心发起般若之后,努力求智慧之通达,勇发十无尽愿入地上菩萨修道位,于三大阿僧祇劫中,难行能行难忍能忍,迨于一切种智证得,发起四智圆明,成就佛果,是则为「菩萨」。此三乘菩提才是佛法中之「」,于三乘菩提之修习过程中,都有因地与果地各各不同,但皆不可指称为因乘或果乘,故知因「」或果「」都不能成为「」也。

如同佛于「妙法莲华经」中所作之「火宅喻」「三车喻」,「因地」唯是火宅,只能坐困愁城,不堪居止,何以为「乘」?而「羊车」「鹿车」「大白牛车」堪能乘载,方能乘之出离火宅危殆之地;此三车正喻为三乘菩提,发心修行三乘菩提方可谓之「乘」,故曰「三乘」。三乘是法、是筏,能乘能载度众生到解脱彼岸,所以为「乘」。「」是修习位境界之现象,不是修行之法门,无所乘载,故不能说有「因乘」。而「因地」广义来说,除佛地之外无非因地,皆未得究竟果故。

然后说「果地」,二乘人断我见即证「初果」,復修除性障增广解脱智慧,渐薄贪嗔痴证「二果」,继续修除性障增广智慧而断五下分结,得证「三果」,进断五上分结得「四果」阿罗汉,证无余涅槃:此生已尽,后有永断,或加上九品「缘觉果」,以上都已分证或毕证「解脱果」;佛菩提果则更不须说,成佛时方证「究竟菩提果」故。「」是究竟位之境界现象,不是修行之法门,无所乘载;因此,「果地」亦无「」,已度彼岸故。所以,人们常说「渡河须用筏,到岸不须舟。」试想,焉有人已经渡河登岸,还背著竹筏到处走?故曰「捨舟登岸」。既然已在「果地」就得清凉,因此「果乘」也是错误的说法。

佛法内三乘同源,法界中众生平等,菩提人人皆得同修共证,不可打作两橛,说有些人只能修因,另一些人则可以得果。宗喀巴等假藏传佛教四大教派中人,「因乘」的说法,正是想要故意贬低正统佛法三乘菩提,说为浅机人所修之低等法,只能求「往趋目的」;而「果乘」则是高推修行谭崔密续者,深机高修可以直接「往趋果位」,甚至「即身成佛」;说穿了还是密宗那些不懂佛法之上师们「因中说果」的颠倒妄想,真正推究他们所谓的因乘时,却都是对佛法三乘菩提无一实证的凡夫,错解佛法自误不说,还要来误导众生,非常不可取。

「两重秘密」与「果位修行」

其实宗喀巴所言「果乘」之内容,就是密宗法性秘密」「缘起秘密」等两重秘密,对此,平实导师亦早有评破:「如是二种秘密,皆以意识境界之修证为其即身成佛之果位修行法』;特以贪道之两性合修淫欲中,藉气功明点之控制而不洩漏,延长淫乐之时间,于其一心住于性中,体会淫乐之乐空无形相』,即是空性」;如是体验淫乐即是空性,名为证得空性』,名为空乐不二』;又于持久不退之性境界中,令觉知心别起一念--不对性乐起贪,如是久住于遍身性境界之中,名为佛地大乐、正遍知觉。此即密宗所极珍贵而秘不示人之即身成佛之道--密宗引以自豪之果位修行胜法。」

平实居士著《狂密与真密》〈第1辑〉P24正智出版社有限公司2002年2月初版

宗喀巴依于因乘、果乘的虚妄较量,引出劝修根本堕戒,谓:「若违犯誓愿,所引起的障碍,则将造成修行者下堕。戒律为修行根本故,违犯则将下堕,大过则大堕。」由于假藏传佛教四大教派自以为是的「果乘」修行法门,正是《楞伽经》所斥责的「见始非分」,若依之修学,悉皆有犯「大妄语」之虞;而其所谓「戒律」的「十四根本堕」也因此是「戒禁取见」,是违背佛戒的「非戒取戒」,不必也不可受而持之,恐随彼等共业而沦堕故。反过来说,若误发邪愿而受了「十四根本堕」等恶戒,亦不必恐慌,只要忏悔发愿出离,转而受持菩萨戒等真正的清净佛戒,则原恶戒自然无有对该人之禁制力,反而渐生摧邪显正的大功德。(採访组报导)20140820

正觉教育基金会採访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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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5 回复:0  浏览: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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