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新闻网採访组台北报导)正觉教育基金会董事长张公僕表示,本则为第十四根本堕戒,内容为轻慢女人。宗喀巴照例亦分两点说明,第一点:于何对象违犯过失?
宗喀巴云:「第十四条根本堕戒,谓轻慢女人。因为她们的本质即是智慧故,不应轻慢。亦分两点说:一、于何对象违犯过失?谓女性。」
宗喀巴与施设此第十四根本堕戒者,显然是不懂世俗法之人,仅仅「轻慢女人」,就判定为违犯根本堕戒,不可忏悔;于理、于事,都说不通。「轻慢」乃「轻视傲慢」,对人不尊重之意。古时候的印度与中国家庭,一向是「重男轻女」,将延续香烟的责任,全都放在男人的身上而忽视女权;女人生在如此的家庭中,是没有任何地位的。所以「轻慢女人」在古时的印度与中国社会中,是经常看得见的事实;例如嫁妆不够多、生不出男孩的媳妇,在夫家经常是没有什么地位的,更何况古时候的印度与中国社会中,男人拥有三妻四妾乃平常之事,这些都是旧社会中不正确的社会风俗。
再说宗喀巴也是不懂佛法之人,佛说过一个家庭中男主人与女主人要各自担负其责任,各自有其障碍之处,其中女人之身具有五种障碍:「一、不得作梵天王,二、不得作帝释,三、不得作魔王、四、不得作转轮圣王,五、不能成佛。」既然女人有此五障,可见不论身为男人或女人,都有先天的业障问题。以世间儒家礼教而言,「轻慢了女人」,表示说这个人的教养差,傲慢无礼,目中无人;但这些只是个人的教养问题,也是个人的内在涵养出了问题。但仅是因为「轻慢女人」便要下堕地狱吗?一般人难免脱口而出:「你唬谁呀?」因为「轻慢女人」与违犯佛法戒律全然无关;但宗喀巴毕竟已经说是犯戒了,那么「轻慢女人」与违犯根本堕戒,究竟在什么地方扯上关系?宗喀巴这些说法倒底是指什么呢?。
宗喀巴云:「因为她们的本质即是智慧故,不应轻慢。」又说:「戒文所说『智慧』,是指大乐之智。『本质』,是指本初的存在。」根据宗喀巴的说法,女人「本初的存在」,就有「大乐之智」,意思是说,女人天生就有成就男人「大乐」的智慧。看到这里,不禁莞尔: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在宗喀巴的眼里,女人是让众喇嘛性的「大乐之宝」,所以不可「轻慢」,否则就是犯戒。
宗喀巴将女人如此的高举,原来就是为了整个假藏传佛教密宗四大教派所有喇嘛设想,因为谭崔法门把男人的金刚杵叫作「方便」,而女人的莲花叫作「智慧」;因为「莲花」宝贵,拥有让男人入于「大乐境界」的天生智慧。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将「谭崔金刚乘」改名为「谭崔莲花乘」?因「谭崔莲花乘」天生有智慧,而「谭崔金刚乘」不过是个忽悠人们的晃子。
宗喀巴所说的「大乐」,不是于佛法中究竟解脱的「常、乐、我、净」之大乐,而是「男女行淫的性」。换句话说,在假藏传佛教密宗四大教派诸上师的眼里,女人的「莲花」,天生就有令男人「飘飘欲仙」的本事,所以「不应轻慢」。
修学佛法以实证法界实相的智慧为第一优先,这才是修学佛法最大、也是最终的目的。从宗喀巴所说的字句当中,不教育女人有关佛法的知见,也根本不将女人当作一回事;却将女人当成是「行淫」的工具,也当成「天生」是「淫乐」的「智慧佛母」。从他的字里行间,透露出对女人的定义就是「本质即是智慧故」,如此的思想与行为,对于女人来说,是一种无形的伤害,也是人格上的一种污辱;无怪乎多年来用己身的「莲花」让喇嘛「大乐」的坎贝尔女士,最后终究发现自己只是喇嘛的隶罢了,忍无可忍之下,即使被咀咒不得讲出祕密,终究还是写出了《空行母》一书,把女性在密宗里的隶实质讲了出来。
从谭崔十四根本堕戒的施设条文来看,从头到尾都是经过设计而有。第一根本堕戒:不可轻毁根本上师,第十四根本堕戒:不可轻慢女人,意思很明显,两个行「双身法」的男人、女人,全都不可以「轻毁」、「轻慢」,否则就是违犯根本堕戒,都因为轻慢了女人以后,喇嘛们将来就难以找到愿奉献身体的女人了;货源短缺时,还谈什么弘扬无上瑜伽的事呢?换句话说,暗中作男女行淫勾当坏事的人不犯戒,知道密宗邪淫而举发这种「丑闻」的人,倒反而是违犯根本堕戒。合理吗?当然是完全不合理!所以才要施设谭崔十四根本堕戒,来压制内部金刚乘修行者知道以后的「窝里反」,以及堵住知道这些内情的亲友之嘴。从这些戒条的施设看来,就是要预防有人说「根本上师好下○」、「智慧佛母好下○」;这种有头、又有尾的戒条施设,无形之中,将「谭崔金刚乘」双身法合理化,以杜绝众生悠悠之口。
既然宗喀巴将女人说为「本质即是智慧故,不应轻慢」,那么达赖、诸法王、诸、诸仁波切等这批「勇父金刚上师」,应该下台一鞠躬才对;因为这批人在行淫当中,能够引生「性」,来达到「即身成佛」境界,乃得力于「智慧佛母」之「行淫智慧」的导引。不过,宗喀巴又有一套说词,说「勇父金刚上师」有「方便法门」,能够引领「智慧佛母」到「雌雄等至」的境界;也就是说,一个有「方便」,另一个有「智慧」,两者合作齐赴「即身成佛」境界。总之,一旦在「杵莲和合」的情况下,究竟是「方便引导智慧」,还是「智慧引导方便」?反正在「你浓我浓」的情境下,又何必分彼此!「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分分合合,合合又分分」,和合「欢喜佛」在眼前,分离「欢喜佛」在天边。
宗喀巴所云「不可轻慢女人」,乃以广义来说:「意指不论是化身为女相的胜者金刚亥母,还是任何一般的女性,都是违犯对象。教说:智慧佛母,乃是瑜伽师成就大乐智慧的基础藉因。」
「瑜伽师」指与法相应者,乃说于三乘菩提能够观行之修行人。此处宗喀巴所言之「瑜伽师」,乃指男女行淫之「金刚上师」,是与淫乐境界相应的人;与解脱根本不相应,也与佛菩提无缘之人。宗喀巴「不可轻慢女人」的意思,乃说不论是「一般的女性」,抑或是「化身为女相的胜者金刚亥母」。能够有「化身」能力者,必然是喜好「双身行淫」的夜义、罗刹等鬼神,例如猪头人身的金刚亥母;当她们化身为「智慧佛母」外相的「金刚亥母」时,必定「有性的需求」,才会来到行淫现场。纵使「智慧佛母」长相如「亥母」(亥为十二生肖之尾),有一颗野猪头,对于金刚乘修行者而言仍是「不可轻慢」;虽说「外表抱歉」,但牠们功力深厚、「行淫智慧无边」,能够让金刚乘修行者进入「大乐境界」,故说「不可轻慢」。然而宗喀巴真正的意思是说,只要是女人,不管是普普通通的,或是擅长行淫的「金刚亥母」等猪母,都不可以有「轻慢之心」,也就是「有莲花就要钻」,不可以轻慢哟!否则就是违犯根本堕戒。
宗喀巴所云:「教说:智慧佛母,乃是瑜伽师成就大乐智慧的基础藉因。」宗喀巴所引用「教说」之「教」,自然是指「谭崔佛教」,也是今日流窜在全球各地的假藏传佛教四大派。换句话说,假藏传佛教的基本教义就是「谭崔金刚乘」双身法,女的修行者曰「智慧佛母」或是「明妃」、「空行母」、「度母」等,男的修行者曰「金刚上师」、「勇父」等诸多名称。从这样的「教说」得知,「谭崔金刚乘」的修行法门,是需要有男、也有女,才能成办其「大乐」。换句话说,「瑜伽师成就大乐智慧的基础藉因」,必须藉助于「智慧佛母」的行淫智慧,否则是免谈;亦即「瑜伽师」能够成就「大乐智慧」,非自己之功,乃得力于「智慧佛母」的教导与配合。从此处的说法得知,假藏传佛教四大教派的「瑜伽师」,非是佛教所说,有解脱智慧、佛菩提实相智慧之真正的「瑜伽师」;乃是与「智慧佛母」之「莲花」相和合时,才有之「大乐智慧」,此乃世俗男女很容易拥有之「床笫淫乐艺术」。
依宗喀巴的说法与「谭崔金刚乘」双身法施设此根本堕戒「不可轻慢女人」的角度来看,并不是真的对女人尊重,而是因为对女人有一种「性需求」。因为假藏传佛教四大教派的基本教义就是「双身法」,必须有「对象」才能进行;「金刚杵」缺少「莲花」的支援不能成事,而「莲花」也需要「金刚杵」相挺才能达到需求。从这个根本堕戒的内文来看,宗喀巴是以「男性金刚上师」的角度,来说「不可轻慢女人」的戒条。
尊重女性乃是现代文明社会中应该有的作人道理,男女平等乃是普世的价值;若有触犯,可能就有麻烦事上身,这在现今社会中是经常看得见的事。也就是说,「轻慢女人」是个人的修养出了问题,若不知检点,将之扩大而成为污辱行为,难免遭到有识之士的检点而吃上官司。所以,对一般的女人有「轻慢」的言语与行为,只是会为自己惹来麻烦;至于说「轻慢女人」,会严重到违犯根本堕戒下地狱,那也未免太夸张了。
宗喀巴之所以将「不可轻慢女人」施设为根本堕戒,乃为「谭崔」基本教义设想,因为「双身法」缺一不可;犹如「打麻将」,如果「三缺一」必不能成局。基于「谭崔金刚乘」双身法的立场,而有此「轻慢女人」的堕戒施设。对宗喀巴以及假藏传佛教四大教派诸上师而言,「不论是化身为女相的胜者金刚亥母,还是任何一般的女性,都是违犯对象」。宗喀巴的意思是说,「胜者金刚亥母」是「智慧佛母」,能够让诸金刚修行者达到「雌雄等至」境界的女人及母猪,本来就应该尊重;对于一般的女人,也应该要有「慈爱」之心,于「无上瑜伽」双身法修行有成就者,应该让一般女人得到「大乐」,这是「慈爱」心的最佳表现。所以宗喀巴才说,对所有的女人都要尊重,不可「轻慢」。但他对女人的尊重,只是著眼于合修双身法上面,在法王……等职位上,则是绝对不尊重女人的,永远都只有男人才可以担任。(採访组报导)20150812
正觉教育基金会採访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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