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新闻网採访组台北报导)根据达瓦才仁所说,「转世仁波切」如果没有出家受戒,是可以结婚的;若是出家人,就不可结婚。在此针对这说法来作探讨。
达瓦才仁言:「…所以我跟他们说从这样的角度讲,并没有『』这个概念,我们只有转世仁波切、一个很出色的宝,所以在这样的状况下他们都是出家人,他们都应该会是出家的方式修行,那我们现在所知道的这个竹庆仁波切,阿雅说他可以结婚、或者说没有受戒,这个当然是没有错。
…即时(使)他的前世是一个修行非常好的人,但这些没有延续到今生,而他选择了作为一个世俗人的话,他因为没有受戒是可以结婚的,但他不会是一个僧人,但是我们在一些照片里面看到,那位仁波切他是穿着僧装的…」
根据达瓦才仁的说法,「这个竹庆仁波切」这一世择了不出家、不受戒,亦在弘法的过程当中,作了诸多人的「上师」,之前也结婚、离婚,再到与名女人相识,最后结婚。然而被达瓦才仁所指出的是「这个竹庆仁波切」虽然可以结婚,但他不该穿上僧服,等于是不该称他是「出家喇嘛」。
达瓦才仁又说:「比如说我们知道的第十世班禅喇嘛,他就是先出家,因为环境的原因还俗了,但是从还俗的那天开始,虽然班禅喇嘛是非常崇高的宗教领袖,但是他从娶太太、还俗的那天开始,穿的都是藏装,而不是袈裟,也就是他对袈裟、对出家人的尊敬,以及他是作为俗人、在家人的身份…」
达瓦才仁拿「转世认证」所选出来的「转世仁波切」第十世班禅喇嘛作例子,因为结婚而放弃了出家喇嘛的身分而捨戒、还俗。
在如上的言论中,先探讨达瓦才仁口中的「仁波切」的意涵,与「很出色的宝」来比对。在喇嘛教世界中,「喇嘛上师」的内涵和华人佛教的「僧宝」有所不同。佛教是以真实亲证「法界真实心」为证悟的「僧宝」,「喇嘛教」则以跟随「上师」而修持「无上瑜伽」双身法,证入「空慧」的喇嘛教为为尊贵的上师,从此之后,这经过灌顶洗礼的便在「上师」之列。
然而,喇嘛教别立「上师」,树立独一无二的「上师阶层」,将「归依上师」施设在佛教的「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 前,显见喇嘛教并不认为「上师是僧」,则上述的「上师」并非佛教的「僧宝」。再者,华人佛教在简择「法师」时,若有人自称「在佛之前」,就代表了对「如来」的「僭越」,但从喇嘛教不觉如此有何不妥的情况看来,显然「喇嘛」本来就认定「上师」在「佛宝」之上。既然如此,「喇嘛」和「佛宝」、「僧宝」就全然无关;「喇嘛」既不属于「佛教三宝」,则喇嘛教自然不是佛教。
若是以「喇嘛教」单独的立场自说「仁波切」是「很出色的宝」,那么,外人也无须置喙;但若以「喇嘛教」是「佛教」的一个支派来说的话,则不但这「很出色的宝」需要检验;而且,任何将「归依上师」独立于「归依三宝」之举,都应该受到评议而改正,并于「佛教三宝」之前虔诚忏悔以除罪业,这才是学佛人之所应为。
根据维基百科:「喇嘛(藏文:bla-ma)为 bla(上)与 ma(人)之复合词,直译为上人。译自梵文:????(guru,咕噜、俱卢),意为师、尊师、法师、上师,与和尚、阿阇黎意义相近,但不相同,只要是上座长老皆可称之…」
可见喇嘛在藏语中,就是「上人」的意思,也就是梵语「上师」的译语,而要称为「师」,要有什么样的资格认定呢?何者可以称为「上师」呢?以佛法来说,要能称为佛,就至少应该是往着「断除我见」的道路前进,要从「断除我见」的「真实见解」为基础来学佛。然而,喇嘛教以目前的达赖喇嘛的认知为主,侷限在「意识心是轮迴的根本」的「我见」中,完全达不到如来的要求,自然无法认可其为「佛」。从喇嘛教的立场,或许可称为「喇嘛」或「喇嘛上师」,然而绝非「佛教上师」。
「喇嘛教」依于「转世认证」而遴选出一些小孩,再从中挑选为上一世「仁波切」的「转世灵童」,最后行「坐床大典」以安其位。这样的「转世仁波切」从小出家,就在喇嘛教的基本教义熏习,而喇嘛教又传承了印度密教的法,密教接纳了许多「非佛教」的见解与「非佛教」的印度瑜伽的中脉等行门,着重于色身锻鍊,当时密教又接受新崛起的婆罗门5M教派在色身的觉受,于是传承到喇嘛教时,出家的喇嘛们苦练紧闭,最后受「无上瑜伽」灌顶,与明妃女子「二根互入」,自觉证入「空慧」成为喇嘛「上师」。因此,出家喇嘛是可以在传承密法时,与女子行此男女双运之法,这时结婚不结婚就无关宏旨。
因此,当达瓦才仁在访谈中,将重点放在「喇嘛」可否和「女人结婚」的议题上,然而社会大众要问的是:「真喇嘛」会不会与女信徒?或许,达瓦才仁没有想到这问题,正觉教团不妨在此为大众补充说明:从宗喀巴以降,一直到达赖喇嘛都服膺「无上瑜伽」,这些出家又受戒的喇嘛都必须在「无上瑜伽灌顶」中行「男女双运」才能拿到「上师」的头衔,这样的「灌顶」才是「喇嘛教」认可的「灌顶」。
因此,学密的出家在成为上师之前,是必须与「女人」行「男女事」,而且事毕之后,他的「上师」还会交代他以后必须「继续精进」与「女宝」行男女双运,要与「明妃女子」持「明妃禁行」,即永远交抱,并且告诫这是不可捨的重戒。而且,当上了「上师」后,就可以随时就「女性」的因缘来传授这「无上瑜伽」,也没有任何「色身接触」上的限制。
所以,如果学密的家人担心女性眷属是否会和「喇嘛上师」一起,答案是:担心也没有用。本来喇嘛的目标就是弘传这「无上瑜伽」的。但如果不死心,想要亲口听到「」,那只要去喇嘛的道场直接问他:有没有受过「双身法」?如果他回答「没有」,他就是连「喇嘛教」都不接受的「假喇嘛」,就不用跟着学。如果他很干脆回答:「有」,就可明白「喇嘛教」与华人佛教完全不同,这些喇嘛在有机会时,就会迳行传授「女」这「无上瑜伽」双身法,因此学人自可斟酌是否要与如是「喇嘛上师」修学。如果他置而不答,则表示他畏惧这回答的影响,所以,这样的喇嘛也当审慎是否可以亲近。
又有一说:喇嘛认为只要「不洩精」,就不能算是「真正的」;如是说法违背了社会共同认知;也不能说服法院,因为完全违背了刑法中有关的定义。而华人佛教中的戒律,更是只要相交相入,就是犯戒了!宗喀巴却还建议一次就跟九位明妃女子,主张与这么多的女人行「男女双修」而不洩精,如此「奇风异俗」并非是华人自古信受的「清净佛法」。
在Trimondi的着作《达赖喇嘛的阴暗面-藏传佛教的性、巫术与》(Der Schatten des Dalai Lama: Sexualit?t, Magie und Politik im tibetischen Buddhismus)提及第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是出家人,他自己承认不断地与女人交欢,并不觉得这有何违背喇嘛教之法,仓央嘉措在诗词中抒发他男女之事的「技巧」:「当我游荡拉萨街头,人们称我娼妓王子」(Trimondi,Der Schatten des Dalai Lama: Sexualit?t, Magie und Politik im tibetischen Buddhismus, 1. Aufl., Düsseldorf, Patmos-Verl., 1999, p. 511),「我夜夜与女人合体交欢,从来不曾丢失一滴」(同上,p. 512)。
显然喇嘛教的「修行人」,性质上比较接近熟稔「御女术」技巧的修习者,而不当以「藏传佛教」自居,因为这种「闭精术」是「非佛法」,这样的出家人带头行「男女双身法」,他们所行的「成佛」之道,必然是与佛教无关。
因此,「结婚与否」并不是重点,而是应该简择「佛法」与「喇嘛法」对「男女双修」的观点之差别。对于喇嘛们是以「双身法」当作是证得「喇嘛果」的作法,在华人佛教歷史上,从来没有发生过。达瓦才仁前面的说法凸显了佛教与喇嘛教的重大差异,清楚点明了一个事实:「喇嘛教不是佛教」,执持「男女双运」双身法的密宗喇嘛教始终缺乏佛教清净离欲的本质。(採访组报导)20161010
正觉教育基金会採访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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