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外籍人士(版按:含藏传佛教喇嘛僧侣)等办理居留或定居之健康检查证明应检查项目表(乙表),并自即日生效 ( 2012-03-07 )
主旨:公告外籍人士等办理居留或定居之健康检查证明应检查项目表(乙表),并自即日生效。
依据:「入出国及移民法」第十一条及第二十四条、「外国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办法」第十一条。
公告事项:
一、(按:含藏传佛教)外籍人士等办理居留或定居之健康检查项目:
(一)HIV抗体检查及梅毒血清检查(儿童十五岁以下免验)。
(二)X光检查肺结核(孕妇及儿童十二岁以下免验)。
(三)肠内寄生虫(含痢疾阿米巴等原虫)粪便检查及汉生病检查(免验对象详见乙表备註六)。
(四)麻疹及德国麻疹之抗体阳性检验报告或预防接种证明(一岁以下者免附)。
(图:市面上发现有三种不同出版社及封面的《蒋经国自述》)
◆公文:政府今要求藏传佛教僧侣验爱滋病及梅毒+已故总统 蒋经国说:「那些藏传佛教的喇嘛,差不多都染有梅毒!」
蒋经国自述----那些藏传佛教的喇嘛,差不多都染有梅毒。
◆公文:政府今要求藏传佛教僧侣验爱滋病及梅毒+已故总统 蒋经国说:「那些藏传佛教的喇嘛,差不多都染有梅毒!」
蒋经国自述----那些藏传佛教的喇嘛,差不多都染有梅毒。
蒋经国自述──新的青海
我 顺便去看了青海南部的塔儿寺。塔儿寺又 叫金瓦寺,寺裡每片瓦都是二分厚的真金,那裡是黄教的首祖宗喀巴诞生的地方。全庙的喇嘛,最多的时候有六千人,我去的时候,只有四千多人。他们的组织非常 严密,裡面有七个,管理寺内总务交际等一切事务,最大的,今年才只十一岁。他们对於的继承人选,是很奇怪的。譬如现在的是某月某日某时死 的,就依照他死的时期,由近而远去寻找。假使找到和他死的同日同时生的人,便把他请来当,因為他们认為这就是那个死去的替身。
我去的时候,他们派了几百个喇嘛骑著马很远地来欢迎我。这些骑马的喇嘛,名叫骑僧,到了庙前他们献了一块很大的布给我,一定要我拿著走到庙裡去,表示他们 对我的欢迎。有三千个喇嘛站著欢迎,每个人都裸著左臂,头上戴著僧帽,手裡拿著各种的法器、乐器,并且拿了一顶黄伞,一定要我们站在下面。
在裡面,建筑得非常雄壮,有一个大礼堂,可以同时坐六千个人唸经。他们每一天都早会,早会的时候要点名。他们裡面还有一口很大的铜锅,可以烧六千人吃的开水,裡面坐有五十六个人还不容易看得见。
不过,那裡喇嘛的私生活非常的坏。在那边差不多家裡有三个儿子的,一定要送一个去做喇嘛,而那裡的妇女,认为和喇嘛发生了性的关系,是最光荣,同时也可以赎去一切罪恶的。所以,那些喇嘛,差不多都染有梅毒。
在塔儿寺附近,有一个小镇。那裡住有许多藏民,他们有一个奇特的习惯,男子周身都穿有衣服,但一定要把腹部露在外面,他们的身上,时常带一把刀。
我去的时候,他们派了几百个喇嘛骑著马很远地来欢迎我。这些骑马的喇嘛,名叫骑僧,到了庙前他们献了一块很大的布给我,一定要我拿著走到庙裡去,表示他们 对我的欢迎。有三千个喇嘛站著欢迎,每个人都裸著左臂,头上戴著僧帽,手裡拿著各种的法器、乐器,并且拿了一顶黄伞,一定要我们站在下面。
在裡面,建筑得非常雄壮,有一个大礼堂,可以同时坐六千个人唸经。他们每一天都早会,早会的时候要点名。他们裡面还有一口很大的铜锅,可以烧六千人吃的开水,裡面坐有五十六个人还不容易看得见。
不过,那裡喇嘛的私生活非常的坏。在那边差不多家裡有三个儿子的,一定要送一个去做喇嘛,而那裡的妇女,认为和喇嘛发生了性的关系,是最光荣,同时也可以赎去一切罪恶的。所以,那些喇嘛,差不多都染有梅毒。
在塔儿寺附近,有一个小镇。那裡住有许多藏民,他们有一个奇特的习惯,男子周身都穿有衣服,但一定要把腹部露在外面,他们的身上,时常带一把刀。

(喂~乱吐嗽口水的喇嘛啊!你有没有先体检过?
是否通过爱滋病及梅毒、肝炎、肺结核等传染病的检验啊?脏死啦~)

(图:藏传佛教的喇嘛双修的结果非但永远不能成佛,还会与互相「传承」到性病、梅毒。然而大部份修过双修的喇嘛上师,身上都难免患有这样的性病。用这样带有性病分泌物所做成的密宗甘露丸或漱口水,你吞下去能有什麼「加持」作用吗?
听说名气大的喇嘛甘露丸价位颇高。不过来的喇嘛从今年2012年开始,要到指定医院检查爱滋病及梅毒等检验,未来希望喇嘛的甘露丸包装上,能显示此丸经疾管局指定医院检验合格-通过爱滋病及梅毒检查。或者标示本丸不含爱滋病及梅毒--请信徒安心使用。)
请注意:外交部及疾管局从2012/03/07,开始针对藏传佛教外籍僧侣来台弘法申请居留签证手续 ,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是否有爱滋病及梅毒等多项检查。
1.签证申请表(请黏贴6个月内2吋彩色照片2张) |
须至「线上填写申请表专区」填写,列印產出具有条码之签证申请表,外籍僧侣须亲自签名确认,照片背景请以素色(建议白色)为底色。 |
2.护照正本及影本 | 护照效期须1年以上。请影印含照片在内之护照基本资料页及来台签证。 |
3.神职身分证明正本及影本 | 由外籍僧侣所属藏传佛教之传承法座(请参考其他补充注意事项)出具并亲签,其内容应包含:.外籍僧侣之姓名、国籍、所属之教派、何时出家及迄至本次申请签证时,是否仍具僧侣(monk)身分(请註明确实日期)。 |
4.弘法经歷证明正本及影本*本项经歷证明得与前项3.之「神职身分证明」合併為同一文件,由传承法座併予证明 | 由外籍宗教人士所属之国外宗教团体或寺庙出具,经负责人或住持亲签,其内容应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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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健康检查合格证明正本及影本 |
1.近3个月内由行政院卫生署指定外籍人士体检国内医院或国外医院出具之健康检查合格证明,国外健检证明须经中华驻外馆处验证。 2.检查项目 及体检医院请参照行政院卫生署疾病管制局网站。 |
6.国内宗教团体之立案登记或法人登记证书影本 | 宗教团体系指在中华境内依法设立或登记有案之寺庙或团体 |
7.邀请函正本及影本 | 由国内宗教团体出具,并经负责人亲签及加盖团体印信,其内容应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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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视个案要求提供之文件 | |
申 请 程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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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意 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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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说明如有更动依外交部领事事务局资讯网站公布之最新资料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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