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行路上
因果、业报、轮回
第五节 因果、业报、轮回
一、因果
因是指能招致结果,或者促使结果形成的原因;果是指由因所生之结果。佛教认为三界一切法皆依因果之理而生成坏灭。因是能生,果是所生,种了某种因,就会得到某种果报——善因生善果,恶因生恶果。果报亦称异熟,果报往往呈现变异而熟、异时而熟、异地而熟、异类而熟等特点。譬如有人积极地布施、念佛(因),或许今生即能获得出世间的果报——智慧、解脱等,但更多的要待未来世(异时)实现,比如来世会往生到极乐世界(异地),成为极乐世界的一员(异类),在那里继续随阿弥陀佛修学佛法。
由因生果,必待缘才能实现。因是产生结果的内在因素;缘是实现因果的外部条件。譬如种子是结成果实之因,缘则是种子得以发芽成长的水土。因、果、缘有多种,佛教有四缘、十因、五果之说,此处从略。
对于因果有一种邪说——拨无因果论,持此种论调者认为世间一切诸法皆空,无因无果,无善无恶。从理体上来说,一切世间的因果、善恶不过都是自心藏识所呈现的幻象,并无常不坏之我在造因受果。但是若从事相的角度来看,善恶之报,如影随形;三世因果,循环不失。拨无因果的后果极为严重,《地藏十轮经》卷七谓拨无因果,断灭善根,是佛教学人最应避免的邪见之一。
二、业报
业,音译为羯磨,含有造作、行为之义。众生造业的方式有身业(身体造业)、语业(语言、文字造业)、意业(心里造业)三种。所造的业按照性质分为:善业、恶业、无记业(非善非恶业)三种。业的实质是有情往世今生的行为与熏习经累积以后所形成的惯性、势力,如是惯性、势力使得有情难以摆脱,就是业力。譬如,酗酒者无法克服酒瘾,逢酒必喝,每喝必醉,给自他带来很多麻烦,这就是业的力量。众生所造之业,会有很多功能作用,譬如业是感果之因,造了染污的业能致使轮回,造了清净之业能导致解脱,故称业因;系缚有情,令不自在,称为业缚;业所感之果报,称为业果、业报,等等。业还有共业、别业之分。共业是指有情做了共通之业,因而能感应一致的果报。别业是指有情单独所造的有别于其他有情所造之业,因而感应不同的果报。譬如某地发生地震,就是该地区有情的共业所感招,而在地震中各人所受的损害程度不同,就是别业所致。相同相似的业会引发相同相似的果报,譬如子女和父母总会有几分相像,相像部分就是因为作了相似的业,不同部分则是由于所造的业不同所致。
业和每一个有情的生活都是息息相关的,学人若明了业报的原理,进而转变染污之定业,成佛之道便能加速完成。这里结合《大般涅槃经》卷三十一以及《优婆塞戒经》卷七的相关知见,略说转变定业的方法。
《大般涅槃经》谓:业有二种——定(业)以(及)不定(业)。定业有二:一者(果)报(确)定,二者(受报的)时(间确)定,或有报定而时不定,缘合则受;或三时受——所谓现受、生受、后受。……若业不得三种报者,是名不定(业)。……诸业有定(业以及)不定(业),定(业)者(谓)现报、生报、后报;不定(业)者缘合则受(报),不合不受(报)。……一切众生不定业多,决定业少。《优婆塞戒经》谓:是业四种:一者现报、二者生报、三者后报、四者无报。业(报若细分,又)有四种:一者时定、果报不定,二者报定、时不必定,三者时定、果报亦定,四者时果二俱不定。
故业报略有四种:一者现报,有情今生做了猛利的善恶业而得现世报,譬如今生因杀人被依法判处死刑;二者生报,有情做了极重的善恶业,致使业报在死后的下一世实现,譬如今生念佛,来世往生极乐世界;三者后报,有情做了一定的善恶业,业果成熟较迟,要待死后的下下世,或者在下下世之后的若干世才能受报,称为后报;四者无报,若实现业报的因缘始终不能具足,业报就无法实现,称为无报,譬如阿罗汉入无余涅槃后,往昔所作的善恶业就变成了无报。
定业是今生来世必定要受报的业,不定业要视因缘而定。形成定业的原因,《涅槃经》谓:若定心作善(业)、恶(业)等业,作已深生信心欢喜——若发誓愿供养三宝,是名定业。《戒经》谓:常作无悔故,专心作故,乐喜作故,立誓愿故,作已欢喜故,是故是业得果报定:除是之外,悉名不定(业)。故有情常常乐于做一些善业或恶业,并且做时一心一意想要达到目的,甚至是不惜代价,完事后不仅不会后悔反而以此为乐等,以如此心态造业,所造之业即是定业。
不论是定业、不定业,皆有改造的方法。若业无法改造,则有情永无解脱成佛之可能。如《涅槃经》谓:一切圣人所以修道,为坏(恶的)定业得轻报故,(为坏恶的)不定之业无果报故;若一切业定得果者,则不应求修习圣道。《涅槃经》又言:智者善根深固难动,是故能令重(的恶)业为轻;愚痴之人不善深厚,能令轻(的恶)业而作重报。以是义故,一切诸业不名决定。有情所造作的同等的善恶业,随其心念、行为,能令业果加重或减轻。如《涅槃经》言:一切众生若具五事令现轻报转(后)地狱受,何等为五?一者愚痴故,二者善根微少故,三者恶业深重故,四者不忏悔故,五者不修本善业故。复有五事:一者修习恶业故,二者无戒财故,三者远离诸善根故,四者不修身戒心慧故,五者亲近恶知识故。善男子!是故能令现世轻报(转为后)地狱重受。……智慧之人亦复如是,常思惟言:‘我善力多恶业羸弱,我能发露忏悔,除罪恶业,能修智慧,智慧力多,无明力少。’如是念已,亲近善友,修习正见,受持、读诵、书写、解说十二部经,见有受持、读诵、书写、解说之者,心生恭敬,兼以衣食、房舍、卧具、病药、花香而供养之,赞叹尊重,所至到处,称说其善,不讼其短,供养三宝,敬信——方等大涅槃经、如来常恒无有变易、一切众生悉有佛性,是人能令地狱重报(转为)现世轻受。《戒经》亦言:众生行业,有轻有重、有远有近,随其因、缘先后受之。如有修身、修戒、修心、修慧,定知善恶当有果报,是人能转重业为轻,轻者不受。若遭福田,遇善知识,修道修善,是人能转后世重罪,现世轻受。……若作小罪,初方便轻,后成已重,是人不修身戒心慧,令轻作重。
以惭愧心发露忏悔,勤修戒定慧是转变定业的主要方法。关于惭愧与发露忏悔,《大般涅槃经》卷十九,耆婆菩萨又言:诸佛世尊常说是言:有二白法能救众生:一惭、二愧。惭者自不作罪;愧者不教他作。惭者内自羞耻;愧者发露向人。惭者羞人;愧者羞天,是名惭愧。……智者有二:一者不造诸恶,二者作已忏悔。愚者亦二:一者作罪,二者覆藏。虽先作恶,后能发露,悔已惭愧,更不敢作,犹如浊水,置之明珠,以珠威力,水即为清。如烟云除,月则清明,作恶能悔,亦复如是。王(阿阇世王)若忏悔怀惭愧者,罪即除灭清净如本。
故以惭愧心,发露忏悔可以转变定业。发露是指显露表白自己所犯之过失而无所隐覆;忏悔是指追悔所犯罪过,并决心永不复犯。按忏悔的方法、性质等分类,忏悔有多种,诸如:一者作法忏——依戒律之作法而行忏悔,如制教忏之众法忏、对首忏、心念忏等;二者取相忏——以唱诵佛菩萨圣号、观想佛菩萨之相好等法忏悔除罪,以上两忏均属事忏;三者无生忏——无生忏也称实相忏悔,第八识心体具有离一切相、如如不动的清净体性。第八识既无一切相、如如不动,当然不存在持戒、犯戒的问题,更谈不上忏悔了,已悟第八识者能够通达此理,并转依于第八识心体的清净体性,名为实相忏悔;然实相忏悔很容易被人误用,甚至作为犯戒的理由,如此即是恶取空之人,并非实相忏悔,未来世仍然要面对严厉的果报。此外还有略忏悔、广忏悔、要忏悔等,学人时常念诵的忏悔偈——我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瞋痴,从身语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忏悔,这是略忏悔。
忏悔有一定的仪轨,一般先要庄严道场,请十方佛菩萨、善知识等;接下来持诵经咒,于诸佛菩萨、善知识前发露先罪,至诚忏悔,并立誓言,于诸罪业永不复犯,等等。
关于忏悔灭罪之好相,《占察善恶业报经》卷上谓:如是未来诸众生等,能修行忏悔者,从先过去久远以来,于佛法中,各曾习善,随其所修何等功德,业有厚薄,种种别异,是故彼等得清净时,相亦不同。或有众生,得三业纯善时,不即更得诸余好相;或有众生得三业善相等,于一日一夜中,复见光明遍满其室,或闻殊特异好香气,身意快然;或作善梦,梦见佛色身,来为作证,手摩其头,叹言善哉!汝今清净,我来证汝;或梦见菩萨身来为作证;或梦见佛形像放光而为作证。
忏悔的功德,《佛说业报差别经》言:若人造重罪,作已深自责,忏悔更不造,能拔根本业。《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三亦言,若能如法忏悔者,所有烦恼悉皆除。犹如劫火坏世间,烧尽须弥并巨海,忏悔能烧烦恼薪,忏悔能往生天路,忏悔能得四禅乐,忏悔雨宝摩尼珠,忏悔能延金刚寿,忏悔能入常乐宫,忏悔能出三界狱,忏悔能开菩提华,忏悔见佛大圆镜,忏悔能至于宝所。
故心念的力量能起到放大或缩小业报的效果,譬如甲乙二人同样是布施给乞丐五元钱,甲是出于怜悯心,而乙是为了面子,如此则甲乙未来世所得果报悬殊极大。业的改造依赖有情心性的转变,若心性不作转变,定业就不可转。故学人若作有恶业,应生起惭愧心,猛利忏悔,并亲近善知识,勤修戒定慧,以便将定业转化为不定业,即便是受报,也能重罪轻报,轻者不受。如此才能步步向上,早成道业,救众生于水火。
佛教有言:假使经百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 如果不学佛,就无法摆脱业的束缚,有业必有报,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譬如善有善报:若人生前关爱他人乃至动物,死后能生三善道,若生人中则健康长寿;若乐于捐款捐物,能令众生死后生三善道,若生人中则富贵多财;若不邪淫,能令众生死后生三善道,若生人中则得称心如意贞洁之眷属;若为人诚实不妄语,能令众生死后生三善道,若生人中则为众人所尊敬。再如恶有恶报,若杀生业重(包括畜生),能令众生死后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短命,二者多病。若偷盗业重,能令众生死后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贫穷,二者共财不得自在。若邪淫业重,能令众生死后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妻不贞良,二者不得称心如意眷属。若妄语业重,能令众生死后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没有威信,二者常为他人所欺骗,等等。作了某种业即得某种果报,《佛说业报差别经》述之甚详,敬请参阅。
因果报应虽是法界的铁律,难以违背,但是因果报应的实现却是错综复杂的,并非一加一等于二这么简单。有人行善,但是往世的恶业先行成熟,却遭恶报;有人行恶,往世的善业先行成熟,而得善报,这就是世人所说的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的道理。
或谓将‘业’都消尽了,才能解脱成佛,这是一种错误的观点。《大般涅槃经》卷四十,佛云:
仁者!若以断业因缘力故得解脱者,一切圣人不得解脱;何以故?一切众生过去本业,无始终故;是故我说:修圣道时,是道能遮无始终业。
是故,学人修行能以智慧脱离三界善恶业的束缚,而到达解脱的彼岸,并非将业消尽。
有情众生轮回三界,造业受偿,使得果报得以实现,究其原因是有第八识阿赖耶识如来藏的存在,故第八识又被称为善不善因、根本因、最胜因等等。如《摄大乘论释》(世亲菩萨造)卷二言:
大众部中(将第八识阿赖耶识)名(为)根本识,如树依根者,谓根本识为一切识根本因故;譬如树根茎等总因,若离其根,茎等无有。阿赖耶识名根本识,当知亦尔。
《大乘入楞伽经》卷五载,佛告大慧菩萨:
(第八识)如来藏是善、不善因,能遍兴造一切趣生。
《大乘密严经》卷下,金刚藏菩萨言:
世间诸众生,染净等诸法,皆依于藏识,为因而得生,此因胜无比,证实者宣示。
 
2018-07-22 回复:0  浏览: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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